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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數的定義及基本性質
微分中的最主要想法就是導數的概念。如同積分是起源於幾何問題中的求面積,導數也是起源於幾何學中。例如,求在平面上通過一曲線上某點之切線斜率。但不像積分起源的如此早,遲至十七世紀初費馬欲決定某些函數之極大及極小值,才有了導數的概念。 a
a 例 1.
依定義求下列各函數之導數,並寫出
a 例 2. 依定義求下列各函數之導數。 (1)
a a
a 可微是一個比連續還強的條件,若知一函數在某點可微,便知此函數在該點亦連續。一在某點 x 可微之函數經微分後所得之函數,不一定仍在 x 可微,甚至也不一定在 x 連續。導數為一新的函數,原來函數有的性質導數不一定會有。
導數也可由幾何來解釋。
a
a
在
至於在
( a, f (a)) 之法線的定義為過
( a, f (a)) 且與切線垂直之直線。故若
若 f '(a) = 0,則法線為垂直線 x=0;若切線為垂直線 x=0,則法線為水平線 y = f (a)。 a 例
4.求在 a
a 例
5.(1)設
a 例 6.設
a 本單元最後,我們對微分的符號做一些補充說明。
前面採用的記號為 Lagrange
(1736-1812)
在十八世紀末所引進。此記號強調微分後得到一新的函數,而
另外尚有一些符號,如在西元1800年,Arbogast
(1759-1803),以
萊布尼茲發展出一套與前面所提迴然不同的符號。令
表示
利用萊布尼茲的符號,有下述表示法:
a 進一步閱讀資料:黃文璋(2002). 導數的定義及基本性質。微積分講義第二章,國立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