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積分

 

        設函數 f 在區間 [a, b] 可積, 。首先我們知道,函數 f 在區間 [a, b] 之積分,與 a b 有關,亦即 a, b 之函數。為了更進一步瞭解前述積分與積分區間之關係,我們考慮 f [a, x] 之積分,其中 ,且令函數 A

函數 A 稱為 f 之一不定積分。

        一函數 f 及其不定積分有一簡單的幾何關係。不定積分 A(x) 表在曲線 y = f (u) u 軸之間由 u = a x 間之『面積』。即 f 會取正值及負值, A(x) 表在 u 軸上方之面積減掉 u 軸下方之面積。

        數學中,有許多函數是以某一函數之一不定積分的形式出現,利用不定積分也可造出不少有用的新函數。

a

定理. 設有界函數 f[a, b] 可積,且對,函數 A 之定義為

A 為連續(在 p = ap = b 則為單側連續)。

a

例 1. 求下述積分。

(1)

(2) 。 

a

定義. 若對 ,且 ,函數 g 滿足

,   

其中 ,則稱 g[a, b] 為凸函數。而若上式中之不等式反過來,則稱 g[a, b] 為凹函數。

a

定理.f[a, b] 上之一可積函數。令

(1)設 f 為增函數,則 A 為凸函數;

(2)設 f 為減函數,則 A 為凹函數。

a

進一步閱讀資料:黃文璋(2002). 不定積分。微積分講義第二章,國立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