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 限 及 連 續 a 單變數裡極限的概念可以很容易地推廣至多變函數。設
, 其中 為 之一子集, 即 為一以
為定義域 之 個變數的函數。則對
, 可以
表
. 對一 ,
。 故 , 若且唯若 , 。 對 中的點, 若以 表 , 表 , 則 (2.1) 式可寫成 一函數 , 若滿足
由於上述多變函數之極限及連續的定義,
本質上與單變函數裡的定義是一樣的, 因此可以預期的,
許多以前有的關於極限及連續的結果,
在多維裡也有對應的結果。
a
a 一函數若為一些 之和, 其中 為非負整數, 便稱為一 變數之多項函數。 例如,
為一二變數之多項式。二多項式之商則為一有理函數。不難看出每一 多項式皆為連續函數, 每一有理式在分母不為 0 處亦連續。經由合成函數之連續性定理, 可得許多函數為連續。因此諸如 , , 及 , 在其有定義處皆連續。 故第一個函數在整個 - 平面皆連續, 第二個函數在 處連續, 第三個函數在 處連續, 第四個函數在 不為 之奇數倍處連續。上述這幾個例子顯示, 對一二變數函數, 其不連續點的集合, 可能包含一些隔離的點, 一條曲線或一些曲線。 底下我們給一二變數函數, 對每一變數皆連續, 但若視為一二變數的函數, 則不為連續。
但若 , 且 , 則 對一二變數的函數, 其不連續性, 較單變數的函數複雜許多。此因對一單變函數,
“” 只分為 及 , 即分別從 之右側及左側趨近至 。 但在平面上,
,
可有各種方式趨近至
, 如可沿一直線、或一曲線接近
。 此時要檢驗連續性當然比較麻煩,
但只要發現
沿著某一曲線趨近至
時,
並不趨近至
, 便可判定
在
不連續。
(i)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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