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積分 在第一章定義積分 時, 我們做了一些限制, 即函數 必須是有界, 且區間 為有限。依據那時的分割及求上和與下和的過程, 此二條件乃是必須的。因此那時諸如以下的積分皆沒有定義:
本節我們來看如何放寬此限制, 以擴大可積函數的領域。這就是本節所要介紹的瑕積分 (improper integral, 又稱廣義積分或不正常積分, 之前的積分便稱為正常積分 (proper integral))。 首先, 設對 , 積分 存在。若
存在且有限, 則稱
收斂, 否則稱為發散, 且寫成
並稱此為第一型之瑕積分 (improper integral of the first kind), 為一無限積分 (infinite integral)。 又所謂 存在與 收斂的意思是相同的。
可看出 時, 上述積分收斂若且唯若 , 且此時
顯然
的斂散行為類似 級數
。
之極限並不存在, 故
發散。
對第一型的瑕積分,
其收斂與否, 主要是看其尾部。此因
其次, 無限積分
也可類似地定義, 即
而若存在一 (注意 值並不唯一), 使得
及
若上式右側二積分至少有一不存在, 則稱 發散。值得注意的是 並不一定等於 。例如, 為發散, 但 。但若 存在, 則其值等於 • 上述對稱的極限稱為
之柯西主值 (Cauchy principal value)。
如同在級數中, 對瑕積分亦有一些關於收斂的檢定法。底下為一對積分算子為正時之簡單的檢定法。
在上定理中, 我們稱 支配 。由於 , 故 為一 之增函數。又因 , 故 。 故定理 5.2 亦為一種單調且有界的數列必收斂的結果。
若
收斂, 則
不一定收斂。故定理
4
為一值得留意及比較的結果。
一函數 若滿足 , , 且 , 則 稱為一機率密度函數。故若令
則 為一機率密度函數。對一收斂的瑕積分, 變數代換仍適用。若令 , 則得
故對 , ,
仍為一機率密度函數。誤差理論是高斯對機率論的主要貢獻。高斯發現 (5.7) 式定義出之機率密度函數, 在誤差理論中扮演著一極重要的角色。 設一函數 定義在 , 且對 , 存在。則 稱為第二型之瑕積分 , 且若
存在且有限, 則稱此瑕積分收斂, 否則稱為發散。此時並定義
當 上述積分存在, 若且唯若 。故 存在, 若且唯若 。 另外, 經由 之變換, 可得
當 , , 因此
只要上式右側積分存在。而由例 1 知, 上式右側積分存在, 若且唯若 , 即 。
我們也可類似地定義瑕積分
。又若
與
有時為了簡便, 往往以
取代
或
或
瑕積分的定義可以再稍加推廣。例如, 若 在 , 皆無定義,
其中 , 則若
,
,
皆收斂, 便稱
收斂,
且以此三積分之和當做
之定義。另外,
也可有兩類型瑕積分之混合。例如, 考慮
, 且以
或
表此混合型的瑕積分。
例 11.底下我們來判別
之斂散性,
此積分稱為
及 稱為 Fresnel 積分, 出現於光線的繞射原理 。由 Fresnel 積分知, 即使 , 仍有可能收斂, 這是與級數的收斂不同的地方 。事實上, 即使 不為有界, 仍可能收斂。例如, 考慮 。當 , , , , 積分算子成為 或 , 故積分算子不為有界。但若令 , 則此積分成為 為收斂。 接著我們介紹一在應用數學中極重要的 gamma 函數。
其中第二個積分已在例 8 中知道收斂。至於第一個積分, 令 , 則
但只要與 比較便知 收斂, 。因此 收斂, 。故當 時 收斂。我們便定義一新函數
稱為 gamma 函數, 此函數有一些有趣的性質。如對 ,
即
又
由 (5.9) 及 (5.10) 即得對每一正整數 ,
又利用 (5.5) 可得
再利用 (5.9) 即得
同理對每一正整數 , 皆可求出 。
由 (5.8) 式得
若變數代換, 令 , 其中 為一常數, 則得
故若令
其中 , 為二正的常數, 則 , ,且
(5.13) 定義之函數 亦為一重要的機率密度函數。另外,由例 4 知, 若令
則因
故 亦為一機率密度函數。再利用變數代換, 令 , 得
故對 , ,
此為一常見的機率密度函數。 其次來看 Lalpace 轉換 (Laplace transform)。設一函數 定義在 上, 且 , 。則
稱為 之 Laplace 轉換, 只要上述積分存在。 若 之定義如 (5.13), 則 之 Lalpace 轉換為
此處用到最後一積分中的積分算子亦有 (5.13) 式中之 的形式, 只是 改為 , 故其積分仍為 1。
此因 。但 之圖形下由 1 至 之面積為
為一有限值。 另外, 令 , 則 之圖形下由 1 至 之面積為
但 之圖形繞 軸旋轉所圍之體積為
為一有限值。
經由變數代換, 一瑕積分有時可轉換為一正常積分。例如, 若令
, 則
另一方面, 一連續函數的積分也有可能轉換成一瑕積分。這種情況發生在若令 , 且在積分區間的端點, 導數 為 0, 故 為無限大。 例 15.求 例 16.求
一般而言 且 , , 且圖形由一些等腰三角形所組成, 並對稱於 軸。則 收斂且其值為 0, 但 發散。若修改 , 使其函數圖形中的 等腰三角形, 底部長度依序為 1, 1, 1/2, 1/2, 1/3, 1/3,, 而三角形之高維持為 1, 而得一函數 , 則此亦為一 但 收斂之例。
圖 5.1.
進一步閱讀資料:黃文璋(2002). 數列及級數 。微積分講義第七章,國立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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