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項級數
設有一級數 , 若  ,  , 稱此為一正項級數 (positive term series, 或 nonnegative term
series)。對一正項級數, 因部分和
為一漸增數列, 利用第一章定理 1.1
便得底下的結果。
定理
1.設 為一正項級數。則 收斂, 若且唯若 部分和數列有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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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來說,
欲判別一級數之斂散性, 須檢驗其部分和數列
是否極限存在。但很多時候
並無簡單的形式, 因此也就不易看出 時, 之 極限值是否存在。利用下列方法可不經由求部分和即可來判別。
級數之斂散性的判別法有三大類: (i) 充分條件,
(ii) 必要條件, (iii)
充要條件。設 為關 於級數 之某一條件, 則上述三類分別可如下說明:
(i) 若 成立, 則 收斂;
(ii) 若 收斂, 則 成立;
(iii) 收斂, 若且唯若 成立。 例 1.
設 為一重疊級數,
, 則
存在, 為 收斂之一充分條件。而
為 收斂之一 必要條件。又若已知
為一等比級數, 則公比小於 1 為此級數收斂的充要條件。對必要條件,
可用來判別級數發散, 即若
, 則此級數發散。
本節先討論關於正項級數之斂散性的判別法。
在定理 2之條件下,
一個等價的結果為若 發散, 則 發散。而若存在一 , 使得 (3.1) 成立, 我們便說級數
受制於 ( is dominated by ), 或說 支配 。 又顯然若存在一 , 使得 (3.1) 成立,
, 則上定理 2之結果仍成立。甚至,
若 及 是自某項開始為非負, 則定理 3.2 之結果仍成立。一級數之斂散性,
不受前面有限項的影響。
註 3.1. 若存在一常數 , 使得
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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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時, 由定理 3 知此時 與 同時收斂或發散。故當
(3.3) 成立時, 收斂若且唯若 收斂。另外, 若 , 則易見此時只能得到結論: 收斂 導致
收斂, 而 發散導致 發散。最後, 若 , 則 發散導致 發散,
收斂導致 收斂。
由定理 3 即得下述推論。
例 2. 為一收斂的重疊級數。因
故由系理 1 知 收斂。又對 , 受制於 。
故 收斂,
。稍後會證明, 事實上 收斂, 。
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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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便定義出著名的
Riemann zeta 函數 (Riemann
zeta-function, 簡稱
zeta 函數)。歐拉發現許多關於
之美妙的公式, 例如,
此公式至 8.6
節再推導。
例 3. (i)討論級數
之斂散性。
(ii)討論級數
之斂散性。
(iii)討論級數 之斂散性。
利用底下柯西在西 元 1837 年證明的積分檢定法 (integral test),
可判別更多級數的斂散性。
例 4.對 , 級數
稱為一 級數 ( series)。在例 2. 已證明 時, 此級數收斂。如何利用積分檢定法,
證明此級數收斂, 若且唯若 。
例 5.試判別
之斂散性。
例 6.因
故 收斂若且唯若 , 因此
收斂若且唯若 。我們知道 發散, 而只要 的次方比 1 大, 譬如說
, 其中 可以是一任意小的固定正數, 則
收斂。上例指出, 事實上分母可``更小些". 此因雖
發散, 而
收斂, 其中 可為一任意小之固定正數。而若令
則
對二正項級數 與 , 且
,
則由 收斂並無法確定 是否收斂。本例即指出,
雖級數 比 “大很多”, 但
仍有可能收斂。這種例子其實很多, 如取 , ,
則
, 但 與 皆收斂。
關於正項級數尚有兩種常用的檢定收斂的方法。
(i)根式檢定法 (root test).
例 7.分別討論下述各級數
之斂散性。
(ii)比值檢定法 (ratio test)。
定理
6.設有一級數 , 自第某項開始 , 且滿足
(i) 若 , 則級數收斂;
(ii) 若 , 則級數發散;
(iii) 若 , 則此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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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級數 , 即使 ,
, 也不保證此級數收斂。因此時
仍有可能為
1。例如, 若 , 則
,
, 但 發散。不過若 夠大時 , 則
必發散, 因此時 不趨近至 0。
例 8.討論下述各級數的斂散性。
(i)
;
(ii)
;
(iii)
 .
例 9.討論下述各級數的斂散性, 其中 為一常數。
(i)
,
(ii)
.
一級數之收斂或發散是確定的,
某一方法失效, 不表示此級數之斂散性不能決定。一般而言,
比值檢定法較根式檢定法好用。但是根式檢定法適用性較廣。更明確地說,
當由比值檢定法證出級數收斂時,
由根式檢定法亦可得到級數收斂;
而當根式檢定法失效時, 比值檢定法亦失效。底下便給一比值檢定法失效但根式檢定法成功的例子。
例 10.設有一級數
則
故
不存在, 因此比值檢定法失效。
但
故由根式檢定法知此級數收斂。
進一步閱讀資料:黃文璋(2002).
數列及級數。微積分講義第七章,國立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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