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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積
利用積分也可求空間中某些區域的體積。設有一立體 S。一平面若與 S 相交其交集為一平面上的區域稱之為截面。設 S 與某一固定直線垂直之所有截面的面積為已知且其變化為連續。亦即設有一座標直線 L使得立體 S 介於分別垂直 L上的兩點 a 與 b 之平面間且經過 [a,b] 中一點 x且垂直 L 之平面對 S 之截面積 A(x)已知(如圖一)又設函數 A(x)在 [a,b] 連續。只有對滿足上述條件的立體 S 我們才定義其體積。 a 圖一 設
當作 S 之體積 V(S) 之一近似值。
選取一數列 [a,b] 之分割
其中 例 2.令 S 表將介於 x=0,x=4,x軸及拋物線 圖二 設
若將R 繞 y 軸旋轉,則得一中空的立體。以Q表知,則 Q 之體積 V(Q) 為何?先分成很多中空而間距很小的柱體。也就是設
又
再由連續函數之中間值定理(第一章定理
6.3)得,存在一
令
設
故
我們便定義 例 4.試求
進一步閱讀資料:黃文璋(2002). 積分之應用 。微積分講義第六章,國立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