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a 在第二章我們一開始定義積分 時, 是針對一定義在一有 限區間 的有界函數 。接著在第七章, 我們推廣到積分的區間可以是無限且函數也可以 不為有界。在上一章, 我們又將積分的概念推廣到線積分。本章我們將做另 一方向的推廣。我們考慮一定義在 維空間中一集合 之純量函數 , 在 上之積分, 稱為 重積分並以
表之, 其中有 個積分符號, 或簡單地只以 表之, 其中 。若 時, 我們往往以 取代 , 並以
表示二重積分, 同理以
表示三重積分。在此 稱為積分區域 。如同在一維的情況, 符號 、 及 等, 在重積分的定義裡並未扮演任何角色, 不過 在計算及做積分轉換時, 卻很有用。 多變函數的微分運算與單變函數的微分, 有許多類似的性質。但有關多變數的積分, 卻複雜不少。例如, 對一三個變數的函數 , 除了線積分、三重積分, 我們還可考慮在一曲面的積分 。即使如此, 所有各類的積分, 均與單變函數的積分關係密切。為了簡明, 我們通常只考慮兩個變數的情況, 但所有的討論都可立即推廣到 個變數。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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