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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分佈
有時一隨機變數之參數,亦允許為隨機變數。我們先看一個例子。
例 1. 假設高雄市每天發生之交通事故的次數 有
分佈。
每次交通事故有 的機率會有死亡。令 表每天有死亡之交通事件。
則 有 分佈, 而 有
分佈。
本模式即二項分佈試驗的次數亦為一隨機變數 。給定 ,
則 有 分佈。至於 則有
分佈。當一隨機變數 之參數亦為隨機變數時, 我們便說 有一混合分佈(mixture distribution)。
在本例中, 之非條件分佈如何求? 由假設, 且利用第一章定理2.1, 得
因此 之非條件分佈為
。
在上例中, 每天死亡人數之期望值為
。
又顯然 ,
故得 。這就是總機率法則(Law of total probability): 條件期望值之期望值, 等於原期望值。
我們列成如下的定理。
定理
1.對任二隨機變數 , 只要下述各期望值皆為有限, 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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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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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例 1或定理 1知, 所謂混合分佈, 乃是分層來看隨機變數。
有時這樣子描述一機率模式, 會較容易理解。像例 1,
對每天發生的交通事故, 給它一個分佈。
每次事故又有一定的機率會有死亡。這樣子分兩層來想,
似乎容易多了。有時還可分好幾層, 見下例。
例 2. 承例 1。假設不同的城市,
每天發生交通事故的次數雖皆可以波松分佈當模式, 但參數可能不同。
即設 有
分佈, 又設 有
分佈。求 之期望值及 之非條件分佈。
大家是否注意到, 在上例中, 我們引進了一與以前不太一樣的模式,
即二隨機變數一為連續一為離散。不過倒不至於有問題。例如,
在定義
時, 只要記住在求機率或期望值時,
若是離散型的隨機變數便用加的, 連續型的隨機變數則用積分。
底下再給一例。
例 3. 設 有
分佈,
而 有
分佈。則 之非條件分佈為
,並求 之值。
總機率法則以分兩層來求期望值。對於求變異數則有下述定理。
定理
2.對任二隨機變數 , 只要下述各期望值及變異數皆存在, 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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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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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4. 承例 3, 欲求 的變異數。
進一步閱讀資料:黃文璋 (2003) . 混合分佈。數理統計講義第三章。國立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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