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機率與獨立性
有時得到一些資訊, 則根據所獲得的資訊, 要修訂樣本空間, 因而機率空間可能也會改變。這就是所謂條件機率(conditional probability)。
由(2.1)式得
故若知道及, 則可得到。當然亦有
只要。結合(2.2)與(2.3)式, 得
(2.4)式為貝氏定理(Bayes' Rule)之一特例。
例 2. 有甲、乙、丙三囚犯, 國王以抽籤決定釋放其中一位, 處決另兩位。然後他告訴獄卒那一位將被釋放, 但要求獄卒不可先透露。甲先是要求獄卒告訴他那一位會被釋放, 遭到拒絕後, 改為問獄卒, 乙,丙中那一位會被處決。獄卒經過一番思考, 遂告訴甲, 乙會遭處決。他認為這樣做並未違反國王的規定, 原因為: 乙、丙二人, 至少有一會遭處決, 因此他並未提供甲有關甲是否會被釋放的有用資訊。 甲聽到獄卒說乙會被處決後很高興。原先他只知道自己有的機會遭釋放, 現因只剩他與丙了, 所以他會被釋放的機會提高至。
又由(2.4)式得
在(2.8)及(2.9)二式中, 分別要有, 及與為正的條件。不過(2.7)式對或為0仍成立。以(2.7)式當做獨立的條件。 當事件與獨立時, 由之發生, 對事件得不到任何推論(inference)。因此直觀上與獨立, 會導致與獨立。
共包含36個元素, 其中表第一次出現點數, 第二次出現點數。取-體為包含所有子集合之集合(共有個元素)。令表兩次投擲出現的點數相同, 表兩次投擲點數和介於7與10間, 表兩次投擲點數和為2,7或8。因此,,與是否相互獨立?
由定義 3, 一般而言, n 個事件要相互獨立, 就須有
個等式成立。
={正正正,正正反,正反正,反正正,正反反,反正反,反反正,反反反}。 對每一樣本點給定機率1/8。又令表第次投擲得到正面之事件。則
進一步閱讀資料:黃文璋 (2003) . 基本概念。數理統計講義第一章。國立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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