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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 >>內政部: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件成長七成八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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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03.05.18 |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台北十八日電)
根據內政部統計,九十一年各地地方法院檢察署新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偵察案件共二千
九百零六件,比前一年增加百分之七十八點三,而且最近三年來有大幅增加趨勢,原因主要
是電腦網路普及化、國人性觀念逐漸開放及價值觀轉變等因素所致。
另外,內政部指出,九十一年查獲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件共有五百九十八人,比前一年
增加百分之三十三點八;若按性別區分,女性五百四十四人,占百分之九十一,男性五十四
人,占百分之九點零三;若按身分別分,台灣人有五百六十八人,占百分之九十五(其中原
住民身分者三十八人),而大陸人士二十七人、外國人三人;按縣市別分,以台北市一百五十
五人最多,其次依序是台北縣一百零四人、台中市六十一人。
內政部表示,目前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與轄區警察機關共同成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
執行小組」,專責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件的偵查工作,並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
例」規定辦理違法案件。
內政部官員說,一旦查獲及救援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的兒童及少年時,首先應於二
十四小時內送緊急收容中心安置,訊問兒童及少年時,必須有社工人員陪同。
其次,官員指出,主管機關應於兒童少年安置後的七十二小時內提出報告,聲請法院裁
定,有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者,送短期收容中心安置輔導;安置短期收容中心後二週至
一個月內,主管機關應向法院提出觀察輔導報告,聲請法院裁定。有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
虞者,裁定安置中途學校施予二年特殊教育,或因特殊原因安置其他福利機構續予輔導及協
助。 9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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