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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面幾章我們主要討論機率論, 自本章開始要討論一些關於統計的題材。
機率論與統計學裡所探討的問題是不太一樣的。在機率論裡, 可以假設
為i.i.d.以
為共同分佈。
然後求諸如機率
, 或
之分佈, 其中
。在這些過程中,
一直是將
當做已知分佈的隨機變數。
當然此分佈的產生也可依過去的經驗, 或所涉及之隨機現象的性質。
如人的智商、身高等, 常有常態分佈; 另外, 若相信一銅板為公正,
則投擲10次後, 所得正面數便有
分佈等。
統計學裡, 則是由觀測到的資料(或說數據、樣本),
以對模型做一些推估。例如, 就算相信人的身高可以常態分佈當模型,
但其中的參數為何? 或即使認為每次投擲銅板的結果為i.i.d.,
但銅板出現正面的機率是否真如一般人以為的 ? 由於是隨機的現象,
所以每次的觀測是不盡相同的。例如, 設一盒子中放有8個白球,
2個紅球(但未透露)。如果隨機地取10個球(每次取出後放回)皆得到紅球
, 則很可能會判定盒中是紅球多。這個判定算是合理的。
機率理論(如大數法則)告訴我們, 若取樣夠多, 所得紅球數之相對頻率,
接近0.2的機率會很大。但卻不是百分之百保證有多接近0.2。
所以錯誤的判定, 在統計學裡是無法避免的。而這並非統計的錯,
只有對非隨機現象, 判斷才不會有錯誤。統計學裡所追求的,
便是要發展好的統計方法, 以有效地做決策, 並減少誤判的機率。 如前所述, 一旦我們建立(或接受)了一統計模式,
便想對其中未知的參數做一些推估, 於是我們會重複地觀察,
因而得到樣本
。如果
為獨立,
並以函數 為其共同的p.d.f.,
則我們便有一由母體 所產生之樣本數為 之隨機樣本。
一般所謂“隨機樣本”,
便表這些樣本為i.i.d.(見上一章定義1.1)。
我們常說收集資料(或說數據, data), 現在就是有了資料
。利用這些資料要估計某未知的參數 ( 也可以是一向量)。
估計要準確, 樣本數 往往便不會太小。但如此一來資料便有不少。
如何對資料作一些減縮呢? 這是本章主要想討論的。
充分統計量
在上一章我們介紹一些將資料做初步整理的圖示法。
那些是屬於敘述統計的範疇, 並非本書主要探討的。
本節我們以數理統計的觀點來討論關於資料的處理。 對所收集到的資料, 有沒有必要一直全部攜帶(或展示)著?
有時對如此多的資料, 也很難理解其內涵。
是否可扼要地掌握資料的一些特性即可? 通常我們是藉由計算統計量來達到此目的。
設有一組隨機樣本
。若令
,
則
的一實值函數(也可以是向量值)
,
便稱為
之一統計量。統計量仍為一隨機變數(或隨機向量),
它的定義可說是非常寬鬆, 唯一的限制是函數 要與參數 無關。
諸如樣本平均
樣本變異數
最小的順序統計量 , 最大的順序統計量 ,
中位數 , 第一個樣本 , 常數5,
, 甚至
, 皆為統計量。但
則非統計量。
在較一般的情況, 即使
不為i.i.d., 它們的一個函數,
我們仍稱為統計量。 某些統計量可保留資料中有用的資訊, 而去掉的都是不相干的,
不影響對參數的推估。我們常說統計的工作, 就是要收集資料、
整理資料等。這種統計量可以達到資料減縮的目的, 並使資訊毫無損失, 是一種高層次的整理資料,
自然是我們所喜愛的。我們稱之為充分統計量。
在給充分統計量的定義前, 我們先藉下例來說明此概念之內涵。
例 1. 我們有時會想估計一銅板出現正面的機率, 或某種新藥的治癒率。
對這類的問題, 若以1表成功, 0表失敗, 每次成功的機率以 表之,
則經 次試驗後, 可得一組i.i.d.之
隨機變數
。基於所觀察到的 , 我們想對 做一些推估。
在上例中,
之p.d.f.
可分解成兩部分: 其一為給定 之下,
之條件機率
其二為 之機率
前者與 無關, 所以未能提供對 之任何資訊,
而後者包含資料中所有對 之資訊。所以若要對 做推估,
合理地說, 只要知道
就夠了。
而此
當然比全部資訊
輕便多了。
若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則知道 之後,
便掌握對 之所有資訊(即知道 之後,
之變化已不再仰賴 ),
也就是樣本中已不再含有更多關於 之資訊。
知道樣本的其他資訊, 對 的了解不再有幫助。在例 1中,
知道
,
則可決定任一
事件之機率(不再仰賴 ),
不須再多知道諸如 及 之值。可以這麼說, 剩餘的資訊中,
對了解 已不具任何價值了。
這是“充分”此一名稱的由來。投擲一銅板 次,
我們只要知道共得幾個正面, 而不須知道各次的結果,
便已掌握所有推估出現正面機率之資訊, 資料明顯大幅度地減縮。 費雪在他於西元1922年的論文中,
首度提出充分統計量的概念。隨後費雪並認為, 就估計的目的而言,
充分統計量等價於原始的資料,
因此好的估計量只須基於充分統計量(good
estimators should depend on the original observations only
through sufficient statistics)。後來此原則被擴大,
大部分的統計學家都接受, 不論是估計、檢定及信賴區間等對參數的推論,
均只須基於充分統計量。這就是所謂充分性原則。
亦即若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則對任兩組觀察值
及
, 只要
,
則不論觀察到
或
, 對 之推論均須相同。
不過必須一提的是, 還是難免有些“好的”的統計量並不基於充分統計量, 見Moore(1971)及 Levy(1985)。
充分統計量一定存在。明顯可看出, 對一組隨機變數
, 且其分佈與參數 有關, 統計量
, 必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此因
且對
,
故給定 之後,
之條件分佈與 無關。
由於充分統計量是為了減縮資料(但不減少對參數 之資訊),
此組天然的充分統計量顯然並不好, 並未真正減縮資料。
但順序統計量
必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而 當然較
更能減縮資料。
此因有 組
皆對應同一組
。
所以的確存在真正能減縮資料的充分統計量。
由此看來似乎充分統計量還可以比好壞:
最能減縮資料的充分統計量應視為“最佳的”。我們給下述定義。
當 為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表示資料無法再縮減, 而不會失去充分性。
底下定理可用來判別一函數是否為另一函數之函數。
只要由函數之定義立即可得知其證法, 因此我們略去證明。
由定理 1知, 若函數 與 有相同定義域, 且 為嚴格單調,
則 為 之函數。
例
2. 設 , , , 則 非 之函數,但 為 之函數。
不過有時並非那麼容易看出 是否為 之函數。
如
,
, 。
事實上此時 並非 之函數。
一統計量為樣本之一函數(可能是多維),
既然是函數就有資料減縮的功能。除非是樣本的 函數,
沒有達到資料減縮的目的。譬如說有樣本 ,
則諸如
,
,
,
皆為與樣本 對應之統計量。此三統計量所攜帶資料的“厚重”程度, 與樣本
當然是一樣的。除此之外,
不為樣本之 函數的統計量, 皆會減縮資料。譬如說
, 且 取值在 上,
則 將資料減縮了:
與
對應到相同的 。
上述討論指出, 若有 二統計量, 其中 為一充分統計量,
且 , 即 為 之一函數, 則 亦為一充分統計量:
給定 便給定 , 而給定 ,
之條件分佈與參數 無關。尤有進者,
除非 是 的 函數, 否則 較 更能減縮資料。 二統計量 , 若 為 之 函數,
便稱 與 等價。此時知道 便可唯一決定 , 知道 也可唯一決定 。
二等價統計量本質上是沒有差別的。也可以定理 1的想法來判定等價:
二統計量 , 若滿足“
,
若且唯若
”, 便為等價。
等價的統計量對參數提供同樣多的資訊,
且達到相同程度的資料減縮效果。
因此二等價統計量必同時為充分統計量或同時不是,
也必同時為最小充分統計量或同時不是。
由此可知最小充分統計量若存在, 便不唯一。
又等價統計量也是一種等價關係,
也就是有反身性、
對稱性及遞移性。
即設有三個統計量 及 。則 與 等價;
若 與 等價, 則 與 等價; 若 與 等價,
且 與 等價, 則 與 等價。
一般而言, 資料減縮有兩方面的意義。一個是維數減少, 如由
至
, 維數由 維減至1維;
一個是經由非 的變換(或說函數對應), 如取值在實數,
且由
至
。
當然第一種意義也屬於非 的變換。簡言之, 二等價統計量,
減縮資料的效果是一樣的(由此也可知最小充分統計量不唯一);
而一統計量之非 的函數, 有更佳的減縮資料的效果。
最小充分統計量, 由於要達到最大資料減縮的效果,
因此它是任一充分統計量的函數。
例 3. 設有統計量
,
,
。是否有那二統計量等價?
為了減縮資料, 我們有各種統計量, 但又不能過度減縮,
否則留下來的資訊便不夠多了。例如, 若
,
當然是非常精簡了, 但此統計量可說是毫無用途。為了參數推估的目的,
我們將統計量減至充分統計量的地步, 而在所有充分統計量中,
我們又偏好其中最精減者, 也就是最小充分統計量。由定義
2知,
最小充分統計量為任一充分統計量的函數, 因此給定某一充分統計量,
最小充分統計量若不是與此充分統計量等價,
就是攜帶的資料的確較其減縮。 在例
1中,
,
,
, 等, 皆為參數 之充分統計量。
事實上這幾個統計量為等價。
二等價的統計量必同時為充分統計量或同時非充分統計量。
又若 有
分佈, 且設樣本數 ,
則顯然 , , 等,
皆為 之充分統計量, 其中 與 等價。
與 皆為 之最小充分統計量。
例 4. 設 為i.i.d., 皆有
分佈, 。則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例 5. 設隨機變數 取值在 , 其p.d.f.為
其中
。若令 ,
, 則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讀者可否看出 為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而可否給出所有最小充分統計量?
例 6.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我們可能會猜測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如何證明呢?
由上述幾個例子知, 要由充分統計量的定義, 來判定一統計量是否為充分,
並非很方便, 不但要先猜出那一個統計量為充分,
且必須經過一繁瑣的過程, 以檢驗猜測是否正確。
此二步驟有時皆非容易。Halmos 及 Savage 在西元1949年,
給出一由p.d.f.來找出充分統計量的簡單方法, 稱為分解定理。我們敘述此結果如下,
證明可參考Casella and Berger(1990)一書pp.250-251。
在上述定理中, 不一定為
之p.d.f.,
但與
之p.d.f.的商, 為一
之函數。換句話說,
若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且
之p.d.f.存在,
則(2.1)式中之 可取為
之p.d.f.。
如前 可能是一向量,
也可能為多維隨機向量。
例 7.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設為已知, 即 。令
,則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例 8.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
令
,則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與例 4比較, 上例顯示分解定理對判定充分統計量,
提供很大的便利。如果做熟練, 並不需將 與 寫出,
以判定一統計量是否為充分統計量。
只要是
可寫成一
的函數,
乘上一 與 的函數, 即可知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通常並不難看出 為何, 見下例。
例2.9 設 有
分佈, , 試給出 之充分統計量。  又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對
, 由分解定理,
下述四統計量皆為 之充分統計量。
又可看出對上述4個 , 愈大, 愈有資料減縮的效果。
例 10.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 , 。
(i) 設
。試給出 之一充分統計量。
(ii) 設 , 即 設為已知。試給出 之一充分統計量。
(iii) 設
, 即 設為已知。試給出 之一充分統計量。  本例顯示, 使用分解定理, 有時得到表面上看起來不同,
其實為等價的統計量。
有時得到的統計量尚可再減縮。
又由分解定理當然也都可得到
及
為二組充分統計量。
只是通常我們會找更能減縮資料的充分統計量。
例2.11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
(i) 若 及 皆未知, 試給出 之一充分統計量;
(ii) 若 已知, 試給出 之一充分統計量;
(iii) 若 已知, 試給出 之一充分統計量。
註 1如前, 對一 的子集合 , , 令
例如, 取 , 則若 , , 便為0。
至於符號
表若 , 則 , 若 , 則 。
因此
。
例 12.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試給出 之最小充分統計量。 
註 2 在例 12, 我們給更一般的結果: 設
為一組由如下之p.d.f.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

|
(2.5)
|
若 為漸減, 且 為漸增, 則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若 為漸增, 且 為漸減, 則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又若(2.5)式中之指示函數改為
, 結果仍相同。 如何利用定理
2以檢驗例 5中之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呢?
表面上看起來不太容易, 其實還是可以的, 見下例。
例 13. 承例 5。試利用定理 2檢驗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有一類分佈可很容易地找到充分統計量,
見下定理。
具有形式如(2.7)式所給之p.d.f.的分佈, 便稱為屬於
個參數之指數族。
不少常見的分佈皆屬於指數族。
例 14.
有 分佈。令 ,試證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與例 10比較, 對指數族分佈,
可同時採用分解定理或定理 3以找出充分統計量。
只是前者須有
之聯合p.d.f.,
而後者只須有一個 之p.d.f.。本質上作法則並無太大差別。
至於是否有非指數族的分佈呢? 也是有的, 見下例。
例 15.
分佈之p.d.f.為
不論參數為
, 或 , 明顯地,
此分佈皆非指數族。
指數族之一特性是其p.d.f.為正之處, 不能仰賴參數 。
在(2.7)式中, p.d.f.為0之處, 就恰是 之處。
所以如
分佈便非指數族。
二項分佈
, 若 皆為未知,
則非指數族(p.d.f.為正之處與 有關),
但當 時( 設為已知)為指數族。此由下述p.d.f.便立即得知:
與(2.7)式相比, 得知當有樣本
時,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如果回到例 .7,
便已是 之充分統計量了, 為何此處 較複雜?
不難看出 與 等價。事實上, 若知
,
則
當然是多餘了。
如果將 改寫為
便可寫出充分統計量
了。欲藉助定理
3,
對 不同的寫法, 可能導致不同的充分統計量。
但它們之間是等價的。 欲由定義 2尋找最小充分統計量當然不是很實際, 幸好我們有下述定理,
其證明可見Casella and Berger (1990) pp.255-256。
例 16.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i) 設
。試給出 之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ii) 設 , 則設為已知。試給出 之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iii) 設
, 則設為已知。試給出 之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例 17.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i) 設
。試給出 之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ii) 若 已知。試給出 之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iii) 若 已知。試給出 之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例 18. 設
為一組由
分佈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 。 試給出 之一最小充分統計量。
最小充分統計量的維數常與參數的維數相同(如例
16)。但也不一定,
可能大於, 也可能小於。例如,
若 有
分佈,
則僅是一維的 為
之一充分統計量。
如果分佈屬於指數族, 我們當然可很快地找出充分統計量;
如果分解定理行得通, 充分統計量亦可輕易地找出。
但即使看不出如何分解,
也不能立即得到結論說一統計量不為充分統計量。Sampson and
Spencer(1976)提出幾個判別統計量不為充分,
以及充分統計量不為最小的方法。我們列成底下三個定理。
首先對隨機向量
之p.d.f.
, 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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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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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以 為p.d.f.之隨機向量(如果 則為隨機變數)取正值之處(即其支撐)。
對
分佈,
,
; 對
分佈, ,
; 對
分佈,
,
。
此三定理之證明均不難, 利用定義
1, 2及定理 1即可證出。
例2.19 設
為一組由p.d.f. , ,
所產生之隨機樣本, 其中
之圖形與 軸形成一由 至 間之一三角形,
圖形之最高點發生在 。設 ,
如何利用定理 5, 以證明 並非 之一充分統計量。
最後, 以分割的概念,
引進充分統計量,
乃是被不少人認為是一很好的理解充分統計量之意義的方式。
可參考Lindgren(1976)一書, 在此略過。
進一步閱讀資料:黃文璋 (2003) .
充分統計量。數理統計講義第五章。國立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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