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最新消息 本所簡介 師資介紹 開設課程 教師成果 學生表現 學術演講 入學管道 學生園地 心在南方 表格下載 活動集錦 網路資源 關於我們
本站首頁 本校首頁 英文版
:::心在南方  
主題:基督教發展史(四)─聖經、耶穌與保羅 13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3/6/4 下午 11:16:14

底下來看有關“聖經”之若干統計數據及相關資料。先看“瑕疵”部分。“舊約”原文大部分以希伯來文書寫,惟其中“創世記”的第31章第47節;“以斯拉記”(Ezra)的第4章第8-6章第19節,及第7章第11-26節;“耶利米書”的第10章第11節;“但以理書”的第2章第4節至第7章第28節等處,以亞蘭文書寫。至於“新約”則以希臘文書寫,只是語法略受亞蘭文的影響。另外,“舊約”經文有幾處重覆。如“列王紀下”的第19章與“以賽亞書”的第37章完全相同;“以斯拉記”的第2章與“尼希米記”(Nehemiah)的第7章大致相同;“以斯拉記”的開始2(即第1章第1-2)差不多就是前一卷,即“歷代志下”的最後2(即第36章第22-23)之內容;“列王紀上”的第22章與“歷代志下”的第18章大部分完全相同。所以,“聖經”即使連表面上的編輯,也並非如有些人以為的那麼完美無瑕。

當然,不少書都有編輯上不夠妥善的問題。以“論語”為例,在“學而篇”及“陽貨篇”出現一模一樣的“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事實上,“論語”全書共有20篇,不到500章,篇名的字數不計,總字數僅約15千。而自戰國時期成書以來,歷經數度編修,主事者都是博學鴻儒,全國書生都得捧著讀,但不知為何,卻仍至少可在其中找到6則重複。因而份量比“論語”多很多的“聖經”,若有經文重複,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們說過我們所引用的“聖經”是“和合本”,此雖為現今流傳極廣的中文譯本,但翻譯仍存在若干問題。如在“撒母耳記上”的第1章第24-25節,“…,又帶了3隻公牛,…。宰了1隻公牛,…。”(along with a three-year-old bull,…。When they had slaughtered the bull,….)其中“a three-year-old bull”,乃“13歲公牛”,卻被譯成“3隻公牛”,有點離譜。而因如此翻譯,於是“they had slaughtered(屠宰)the bull”,也就譯成“宰了1隻公牛”,有如宰了3隻中的1隻,應譯成“宰了這隻公牛”。在“和合本”中,“舊約”共39卷、929章、23,179節、706,875字;“新約”共27卷、260章、8,040節、224,823字。全部“聖經”共66卷、1,189章、31,219節、931,698字。這是“上帝版”,至於“神版”(即“上帝”皆以“神”取代),則共930,222字。

由於年代久遠,不論“舊約”或“新約”,原文均早已不復存在。古時祭司及文士,往往各擁有若干經卷的抄本。誰若想擁有經文,就須仰賴自己或找人協助抄寫。“舊約”在何時形成,並無明確的記載。猶太人相傳是由文士以斯拉(約西元前480-440)所集結完成。西元前606年,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時,原有的猶太經卷失散各處。西元458年,巴比倫的猶太流亡者,回到家鄉耶路撒冷。以斯拉開始收集並編輯前人留下的經卷,並排定先後次序,形成“舊約”之雛形,置於聖殿中。之後為了各處會堂之需要,依原本製成更多的抄本,供猶太人學習。至於“新約”之形成過程,之前我們已說過了。除了這66卷之外,尚有些經卷未被收錄進“聖經”,稱為次經(Apocryphal),有時被稱為偽經。但有些次經只是未被收錄進“新約”,其實也頗具價值。

附帶一提,在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那段時期,巴比倫乃中東地區最強大的國家,文化水準也較其他地區高,猶太人有如劉佬佬進大觀園,見一切都是那麼新奇。“舊約”中的創世神話,其中可能有不少便取材自流傳於巴比倫的故事。如“創世紀”第6-8章的大洪水故事,相當可能便源自巴比倫的“吉爾伽美什史詩”(Epic of Gilgamesh,又譯為“吉加美士史詩”)。此文學作品,共有3千多行,內容主要是關於蘇美文明英雄吉爾伽美什(Gilgamesh)的傳奇故事,並包含兩河流域的許多神話或傳說。故事的年代,約為西元前2700-2500年間,比世上其他文學作品描述的年代都早。史詩最早的版本,是以楔形文字刻在一塊西元前7世紀的泥版上,為英國考古學家喬治史密斯(George Smith1840-1876)1872年,在亞述(Assyria,古城在今伊拉克北部)所發現。後來有西元前19世紀的版本出土。一般相信,“創世紀”裡的大洪水故事,便模仿自此產生於西元前19世紀的巴比倫作品。

模仿自巴比倫的並不僅大洪水。洪水過後,挪亞的子孫,逐漸散居各地。在“創世紀”的第11章第1-9節,“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Shinar)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Babel,就是變亂的意思)。”其中“示拿”,即古代的巴比倫。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時,看到很多高大的建築,建城跟塔的名“巴別”(Babel),很可能便源自巴比倫(Babylon)

事實上,不樂見世人同心協力,可能是“舊約”作者群對上帝的看法。因而他們筆下的上帝,經常搞分化、搞破壞。除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人們不易發揮團結力量大外,在更早的“創世紀”第4章亞當與夏娃,先後生下該隱(Cain)及亞伯(Abel)。在第2-5節,“…。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即使做父母的,對子女的“進貢”,也宜在乎其孝心,而非物品本身貴重與否。何況一個是種田,一個是牧羊,他們各獻上自己所生產,上帝怎會如此挑三揀四,導致兄弟不和?

原來“兩人同心其利斷金”,自始便不是上帝要的。在第6-7節,“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不見安撫,反而是提油救火。於是在第8-15節,“…,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那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耶和華說,‘…,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7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這是“舊約”裡的第一樁凶殺案,且發生在世上最早生出的兩個人身上,只是始作俑者是誰應很清楚。又,該隱被逐出後,擔心有人會殺他,上帝向他保證凡殺他的必遭7倍報復。但若是該隱先企圖殺人呢?難道對方為自衛而反擊也不行嗎?以上帝之後的行事風格觀之,相信祂就是會偏袒該隱。令人好奇的是,亞當與夏娃為上帝造出僅有的2人,該隱與亞伯應為他們最早生出的2子,就算後來有生出其他的孩子,應仍住在一起,因該隱看起來是世人第1個離開家園者,且是被上帝逐出的。如此該隱離開後,能遇見誰呢?他為何會擔心被殺呢?一般小說作者,或電影之編劇,寫作時會留意故事之合理性。但“舊約”的作者,顯然毫不在意。

   暫無回應
 回本區首頁 
  回應總數0  
 
 
  下一頁  
  
 
我要回應
姓 名: 回應前,請先註冊登入
E-mail:
內 容:
驗證碼:  (KSD7
 
 
:::
 
*

地  址: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電  話:07-5919362 傳真:07-5919360 e-mail: stat@nuk.edu.tw
更新日期:2024/4/11 上午 09:16:10

2003/10/20起第 9002068 位訪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