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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基督教發展史(二)─舊約淺談1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2/11/6 上午 10:58:38

“舊約”內容豐富、充滿哲理,在多人合著下,尚能前後呼應,可說相當不易。能讓世上那麼多人經常研讀,且生活中離開不了它,令人不禁要問,“舊約”完善嗎?可信嗎?實際上,在開宗明義的“創世紀”裡,便有幾則內容重複或值得斟酌處。不過國人大多讀過的“論語”,總共才1萬多字,其中便至少有6則重複。這類編輯上不夠妥善的問題,對卷帙浩繁、作者有多位的“舊約”,從編輯角度而言,未那麼完美,乃可想像。

表面上之不合理處可很容易看出,而如果涉及考古學,那“舊約”有爭議處就更多了。仍以“創世紀”為例。在第10章第14節,提到“非利士人(Philistines)。”在第25章第20節,提到“亞蘭人(Aramean)。”但考古指出,非利士人及亞蘭人此二種族,都沒在那麼早的時代便抵達迦南。又在“創世紀”中,多次出現駱駝。如在第12章第16節,“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只是“舊約”裡,可能讓駱駝提早出現1千年了。因考古顯示,猶太人最早以駱駝為馱獸,乃約在西元前10世紀。而亞伯蘭的時代,約為西元前2千年。當然你還是可以說,非利士人及亞蘭人,都非歷史上太重要的種族,那值得拿出來挑剔?而猶太人何時開始馴養駱駝,又有什麼重要?更何況,考古所獲得的年代,誤差常很大,1千年之差根本不算什麼。更重要的是,讀“舊約”,是要親炙上帝,豈須在乎此類小細節?這些我們都同意。只是猶太人之所以能復國,一很重要的原因,是基於“舊約”中,有他們重返家園的預言。因此,“舊約”所載是否可靠,倒也不能完全置之不顧。底下我們將挑出幾個較關鍵的事件,藉此探討“舊約”是否全為信史。

要知“舊約”按內容分成4部分:律法書,又稱摩西五經,即“舊約”開頭的“創世記”等5卷;歷史書,即隨後的“約書亞記”(Joshua)12卷;詩歌書,又稱為智慧書,即隨後的約伯記(Job)5卷;先知書,即最後的17卷,全書總共39卷。先知書又可分成:4大先知書、1卷哀歌,及12小先知書。所謂大先知書及小先知書,是以篇幅的長短來區分,並非先知書的地位有高下之別。“以西結書”便是四大先知書之一,在其第16章第1-3節,“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說: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親是亞摩利人(Amorite),你母親是赫人。’”

這段話得解釋一下。在“以西結書”之始,以西結自稱祭司,祭司必出身於祭司家庭。耶路撒冷的祭司,為一特別的階層,用今日的語言來說,就是權貴。只是當大難來臨時,權貴也躲不掉遭殃。西元前前6世紀,以西結與大批猶太精英,同被擄到巴比倫。傳統上認為以西結即為此卷的作者。但亦有學者指出,此卷有部分內容,應是後來編纂時加進去的。要知自古以來,編輯對作品動手腳並不奇怪。附帶一提,猶太教裡的先知不少。不過先知與其說能預言未來,還不如說是善於分析當前的局勢,因此比較像是一般認為的智者。但或許為了讓民眾易於接受他們的看法,“舊約”裡的眾先知,無不以上帝的代言人自居。換句話說,他們自認是被上帝遣派來傳達其信息。

迦南地是上帝賜給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那塊美地。在“創世記”的第17章第8節,上帝對亞伯拉罕說,“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歷史上,迦南曾有好幾個不同的稱呼,如猶大、猶太、以色列、基督教的聖地,及猶太人的應許之地等。此地區長約160公里,寬約240公里,位於地中海東南部與約旦河(Jordan River)之間。雖範圍並不算太大,但也包含今日的以色列,及黎巴嫩(Lebanon)和敘利亞(Syria)兩國之靠海部分。只是儘管為上帝所賜,先到後來,住在迦南地區居民的種族,向來不少,並非只有猶太人。在“出埃及記”的第3章第8節,比以西結時代的約早1千年前,上帝便對摩西說,“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milk and honey)之地,就是到迦南人(Canaanites)、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Perizzites)、希未人(Hivites)、耶布斯人(Jebusites)之地。”既然是流奶與蜜之地,已至少有6個族群住在那裡了,猶太人算是外來人。在地廣人稀的遠古,不知上帝為何不挑塊杳無人煙之處,給祂所獨鍾愛的子民落腳?幾千年來,猶太人之所以嚐盡苦悲,恐怕是從上帝賜給他們這塊地起,就已種下因了。

耶路撒冷位於迦南,大衛王建都在此,以色列王國分裂後,仍為南方猶大王國的都城。迦南臨海的地帶,散佈著肥沃的平原,是從此地的西邊及北邊而來,前進埃及與東方的極佳途徑。這也可以說明為何居住在迦南地區的種族不少。以色列王國,建立於迦南,約始自於西元前1047年。由於地處交通樞紐,兵家必爭,因而自建國以來,一直命途多舛。屢遭外族入侵,不是被虜,便是成為其他帝國的魚肉。另外,就算迦南的確是個流奶與蜜的地方,耶路撒冷卻絕非一美地。首先它距最近的海岸約48公里,在幾千年前,算是相當偏遠,地理位置一點都不佳,不會商旅雲集,甚至少有人會經過。又耶路撒冷附近處處是斷崖、峽谷或亂石。再加上土質磽薄,根本沒不什麼生產。相較於其他歷史名城,不是氣勢磅礡、山明水秀、物產豐富,就是交通便捷。這樣毫不起眼的地方,後來卻成為3大宗教的聖城,還真是奇異恩典。

耶路撒冷這小城中的各種族,看來是互相學壞。先知以西結,遂藉上帝之口,譴責耶路撒冷裡的猶太人。認為他們不奉守猶太律法,行為敗壞,有辱祖宗。雖以亞伯拉罕的子孫自居(出世在迦南地),其實反倒較像是亞摩利人及赫人的後裔。

由前面所引以西結所講的那段話,可看出對猶太人而言,他們自認是上帝的選民,外邦人不但非我族類,而且令他們嗤之以鼻,不屑與之被歸為同一類。即使身為俘虜,朝不保夕,猶太人依然自負,由此可見。那外邦人如此多,何以特別點名亞摩利人及赫人?這說來話長。

在“創世記”的第9章第18-21節,“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這是挪亞的3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我們知道,大水之後,世上除了各種飛禽走獸外,僅存挪亞夫婦,及他們的3個兒子與3個媳婦。依上帝指示,當初被帶上方舟的人類,就挪亞這麼一家8口,所以後來所有世人,應都是挪亞的後代。因而凡挪亞會做的事,便差不多是世上第一人了。“創世記”在挪亞之前,從未提到酒。事實上,從亞當算起,挪亞之前的人類9代,其生活情況,幾乎都沒有記載。既然日子如此乏善可陳,因此我們不妨大膽地假設,那時酒尚未問世。再由前述經文,顯示挪亞是(或者說被猶太人認為是)人類最早會釀酒的人,且釀的是葡萄酒。

在“舊約”裡提到的酒(wine),皆指葡萄酒。酒在“舊約”裡,一直有重要的角色。雖“新約”裡曾提到“醉酒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見“哥林多前書”的第6章第10),但“舊約”“詩篇”(Psalms)的第104章第1-15節說,“我的心那,你要稱頌耶和華!…。他使草生長,…,使人從地裡能得食物,又得酒能悅人心,…。”光有食物不夠,還要有酒以悅人心!看來“舊約”裡一點都不反對人喝酒。所羅門王在“傳道書”的2章第3節還說,“我心裡察究,如何用酒使我肉體舒暢,…。”酒除了能悅人心外,智慧高超的所羅門王,亦給出喝酒能使肉體舒暢之好處。那喝酒不就是對身心都有益了!再舉一例。為了傳教,耶穌曾行過很多神蹟,而第一件神蹟,便是變水為酒!在“新約”“約翰福音”(John)的第2章第1-11節,耶穌和他的門徒,受邀參加一場婚宴,在賓主盡歡下,自然無限暢飲。不知不覺間,便將酒喝完了。沒有酒,剩一堆美食何用?了解兒子本領高強,耶穌的母親告訴兒子“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原本不想多事,剛出來傳福音,寧可低調些,但他母親才不管,逕自對辦喜宴家的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耶穌只好叫人把水缸倒滿水,待舀出來就是葡萄美酒了,問題瞬間解決。

只是依我們今日所能查到,有關葡萄酒起源的眾多說法中,年代有早自1萬多年前的,但卻無一起源與猶太人相關。就算猶太人在寫其歷史時,並非存心吹噓其民族的酒文化,有多麼源遠流長,至少顯示,猶太人“比較希望”他們的祖先,早早就已懂得品酒。要多早?早到現今人類始祖挪亞就開始。因而當水退,恢復正常生活後,猶太人記載挪亞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作農夫、栽葡萄、喝酒、醉倒,一氣呵成。

“舊約”中所記,有些可能是猶太人的一廂情願,由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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