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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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南方  
主題:真相是時間的女兒(十四)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2/6/13 上午 08:40:20

“玫瑰戰爭”(Wars of the Roses,又稱“薔薇戰爭”,1455-1485,但有人認為要再2年,至1487年才真正結束),是15世紀,英格蘭兩支愛德華三世的後裔,蘭開斯特家族與約克家族,各自率領支持者,為了爭奪王位,而發生的斷斷續續,歷時30年之內戰。雖30年間,參加作戰者,只佔英格蘭人口中一很小的比例,且總共只有幾星期(有人說13星期)的激烈戰鬥,其他則是地方性的零星失序,對大部分的人民來說,生活幾乎未受影響。只是兩家族既然是親戚,怎會打這麼久?事實上,有幾百年間,歐洲各王國的君主及貴族,多的是血親或姻親。但在爭奪權益時,再如何至親,都阻止不了砍砍殺殺。另外,就像“八年抗戰”一詞,並不在對日抗戰時出現,“玫瑰戰爭”一詞,在英格蘭那30年內戰間,也未曾出現。蘭開斯特及約克家族,分別以紅玫瑰及白玫瑰為其紋章(或說徽章、家徽)16世紀時,劇作家莎士比亞,在他的歷史劇“亨利六世”中,以兩朵玫瑰花被拔除,代表戰爭的開始;兩百多年後,1829年,歷史小說家第一代從男爵沃爾特史考特(Walter Scott1st Baronet1771-1832,蘇格蘭人。從男爵亦稱準男爵,地位在男爵之下,而雖亦為世襲,卻不屬貴族爵位),受到莎士比亞的啟發,替這段時期,取了個浪漫的名字“玫瑰戰爭”,之後此名稱便逐漸流行起來。

兩個家族間的對立,始於1399年,理查二世被其堂弟蘭開斯特公爵博林布羅克的亨利罷黜,登基成為亨利四世。約克家族認為,博林布羅克的亨利不過是愛德華三世四子岡特的約翰之子,根本沒資格來搶王位。王位應傳給愛德華三世的三子安特衛普的萊昂內爾之後裔,而那就是約克公爵理查了。1413年,在亨利四世蒙主恩召後,其長子亨利五世繼位。9年後,1422年,雄霸天下的亨利五世,死於法蘭西戰場,留下襁褓中的兒子亨利六世。至1447年,亨利六世幾個叱吒風雲的叔叔,也都過世了。一向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的約克公爵理查,便覺得他可以挑戰懦弱的亨利六世之王位了。1455522日,約克公爵理查開始動手了。他率領一支小部隊,在倫敦之北的聖奧爾本斯(St Albans),遭遇亨利六世之部隊。

擦槍走火的巷戰開始,不過戰鬥很快就結束,亨利六世被俘虜,但被安全地看管,未受到傷害,因約克公爵理查自認舉兵是為國王而戰,是要清君側,而非想與國王為敵。但亨利六世身邊的人,便沒那麼幸運了。共死了3個貴族,包括那時主政的第二代薩默塞特公爵,他在大街上被亂劍砍死,整個衝突可說就是因他而起。他是約克公爵理查最憎恨的貴族,當然成為主要的攻擊目標。他一死,戰鬥就停止了。這便是“第一次聖奧爾本斯戰役”(First Battle of St Albans),為玫瑰戰爭中的第一場戰役。約克公爵理查晉見國王,向國王效忠。國王亨利六世自然無可奈何,不得不承認他們是在保護他的安全,雖然他並不以為自己原本有任何危險。

1456914日,永不屈服的王后瑪格麗特,帶著即將滿3歲的王子,即西敏的愛德華,來到英格蘭中部大城考文垂(Coventry),亨利六世在幾天前便先到了。國王雖才34歲,但身體虛弱,只能任人擺佈。而26歲來自法蘭西的王后,則威風凜凜,令人生畏。她自信又能幹,與支持者及盟友聯繫緊密,藉著控制王儲,將自己打造成英格蘭的權力核心,跟約克公爵理查的陣營相抗衡。她與國王、王子及內廷,在考文垂停留了約1年,之後的10年間,也經常回來。儘管政府機構仍留在倫敦,但實際統治國家的機器卻在考文垂。王后可能覺得,位於南部的倫敦,對國王及她都不是那麼友善,但在英格蘭中部,他們則較受歡迎。

兩陣營間不時有大小衝突,初期互有勝負。1459923日的“布洛希思之役”(Battle of Blore Heath),是玫瑰戰爭中的第一場主要戰役,王軍戰敗。但20天後,1013日,蘭開斯特陣營在“路孚德橋戰役”(Battle of Ludford Bridge)大獲全勝。馬奇伯爵愛德華(EdwardEarl of March1442-1483,約克公爵理查的次子,長子早夭)等人,不得不率眾逃往法蘭西,抵達那時屬於英格蘭的加萊。15世紀的英格蘭君臣,有難時往往逃到法蘭西。隔年(1460),他們開始從加萊入侵英格蘭。710日的“北安普敦戰役”(Battle of Northampton),對蘭開斯特家族是場有如大災難的打擊。亨利六世被俘虜,並被送往倫敦。同年98日,約克公爵理查從愛爾蘭回到英格蘭,他的盟友以為他將再度以護國公的身分統治英格蘭。豈料此時護國公對他已如雞肋,他看不上了,他現在想當的是國王。約克公爵理查的盟友莫不震驚無比。他們同意國王身邊的奸臣小人是逆賊,會危害國家,人人得而誅之。至於國王本身並非暴君,跟過去愛德華二世及理查二世統治時,因暴政而使臣民苦不堪言的情況,乃完全不同,豈可廢黜且取代他?國王固然有許多缺陷,甚至經常處於精神異常的狀態,因而易被操控。但人非聖賢,誰無缺陷?難道以後遇到有缺陷的國王,就要推翻他?約克公爵理查的盟友,無人公開贊同其作法,他的敵人則瞠目結舌,對其膽大包天,形同叛國的行為,難以置信。

幾個強力支持瑪格麗特王后的重要貴族,在北安普敦戰役,不是戰死就是被屠殺。大貴族的人際關係盤根錯節,勢力很大,威脅性較高。而仍存活的彭布羅克伯爵賈斯珀都鐸,這位亨利六世的同母異父弟弟,由於沒什麼大不了的勢力,約克陣營那時並不視為太大的威脅。主要的威脅仍是瑪格麗特王后,她透過年幼的王子,仍具相當的號召力,實力不容小覷。約克公爵理查投鼠忌器,再大的貴族他都可以殺掉,只是若他想當國王,且以自己的血統最優先做為訴求,那就不能殺王后及太子。但只要這兩人仍活著,他們便永遠會有追隨者,那將讓他寢食難安,甚至性命亦可能不保。約克公爵理查的第一目標,是自己當國王,退而求其次,則是比照他堂哥亨利五世與法蘭西訂定的特魯瓦條約,使自己成為王儲。這兩個目標,都會剝奪王子西敏的愛德華之繼承權,進而消滅王后的力量。

約克公爵理查向議會提出他的家譜,強調他的王位繼承權高於亨利六世,他要拿回屬於他的王位。議會裡不論貴族或平民議員,都被他罷黜國王的訴求嚇到。他們並不輕易接受他的論點。如果允許女性傳承王位的話,約克公爵理查的確擁有較優先的王位繼承權。問題是,英格蘭過去並無王位經由女性傳承的先例。而且,如果約克公爵理查的動機,真如他自己所說,是為了王位繼承的正義,是為了對得起英格蘭王室的列祖列宗,那何以過去幾十年,他都不曾提出此要求?

議會成員皆了解,王位的繼承,純依血統並非普世價值。否則早在1百多年前,1337年,愛德華三世便已宣稱血統最接近的他,才是法蘭西王位的合法繼承人,但法蘭西並未接受,兩國還為此開戰。而當法蘭西國王查理六世去世後,依據亨利五世與法蘭西訂定的特魯瓦條約,亨利六世於143112月,在巴黎聖母院加冕為法蘭西國王。但有什麼用?法蘭西有勢力的貴族根本不甩。如今百年戰爭已結束了,但對英格蘭而言,法蘭西王位仍如海市蜃樓。

家譜及血統等,約克公爵理查雖擺出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但大家心知肚明,他就是已無法忍受亨利六世的昏庸,及瑪格麗特王后的專權。議會經兩星期的爭論後,雖迫於情勢,但考慮到廢黜國王的後遺症實在太大,於14601025日,訂出“調解法案”(Act of Accord)。法案的精神類似特魯瓦條約,即亨利六世繼續在位,但約克公爵理查從此擁有合法的王位繼承權,享有王儲的地位及頭銜。西敏的愛德華王子之王位繼承權,便立即喪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約克公爵理查,及其次子馬奇伯爵愛德華等,依序為繼承人。約克公爵理查對這樣的結果,並不算太滿意,但也只能暫時接受。他再度被任命為護國公,以亨利六世之名義統治。瑪格麗特王后和西敏的愛德華,則被逐出倫敦。

調解法案於14601031日公布後,約克陣營立即廣為宣傳。如何讓老百姓能很快了解,為何王位繼承有此大轉變?血統之說太複雜,利用謠言最快!約克陣營大力傳播愛德華王子為王后的私生子,不是國王的兒子,因而被取消繼承權。這種謠言散播得很快,又難以反制。原來利用假新聞當武器,至少在5百多年前便已有了。

塵埃落定了嗎?即使神智不清的亨利六世,根本不知發生什麼事,而才7(生於14531013)之西敏的愛德華還無力反抗,但有一個人永遠不會坐以待斃,那就是瑪格麗特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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