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12月1日,在聯合報看到一則標題為“中職/高國輝補辦婚宴 陳偉殷獻上祝福”之報導。原來義大犀牛隊外野手,外號“棒球情人”的高國輝(1985-),於前一天(11月30日)補辦婚宴。他的高中好友,我國旅美職棒好手陳偉殷(1985-)也出席。看到新聞中的“補辦婚宴”,不禁想起前陣子看到的一張喜帖,內容為“謹詹於…為…補請婚宴 敬備喜筵…”。高國輝的“補辦婚宴”,應較此帖中的“補請婚宴”適合些。一方面是較含蓄,一方面向來婚宴 (不管是否補辦) 中,並非僅提供“吃”,還有好些活動同時進行。亦即發請帖,是告知諸親友,將辦理一場慎重的婚禮,邀請大家來觀禮,而特別聲明其中備有筵席。因此寫“補請婚宴”,文字其實並不太通。有如說“辦理研討會”,或“請來參加研討會”都可,但說“請研討會”,就較奇怪了。
對於男婚女嫁,我們常講是終身大事。發出請帖,是希望眾親友,一起來見證此大事,並分享喜悅。但可能當事人及雙方家人,都忙於此大事中的其他部分,對於大事中的一環,即請帖上的文字,便未能太留意。之前還看到一張“謹詹於…為…舉行文定暨歸寧會親敬備喜筵…”的請帖。一時間還搞不清楚到底結婚了沒?“文定”就是訂婚,“歸寧”一般指女子出嫁後,回娘家向父母請安,又叫做回門、作客,或返外家。尚未出嫁時,仍是家中的女兒,不必被邀請,可隨時自在地回家。既然回家不算是“歸”,家裡自然不會準備歸寧宴。早先歸寧是指新婚夫妻在結婚的第二、三日,攜禮前往女方家裡省親,女方則準備宴席,招待新婚夫婦,也是女婿與娘家親友交流情感的好機會。現在歸寧宴可稍晚些,不必趕在結婚後的的兩三天內。本來文定是結婚前,歸寧為結婚後,近年來因大家都忙,有歸寧宴與婚宴同時舉行,亦有擴大文定中的喜宴,即將女方親友都請來,至於婚宴後的歸寧宴便不舉行了。辦理婚事已忙得昏頭轉向,喜宴曲終人散後,就真的告一段落,度蜜月或各自工作去,不把大家再叫回來,省了來回奔波。但再怎麼有彈性,歸寧仍不宜提早到結婚前,當然也不宜與文定同時。文定暨歸寧,這一步,未免跨得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