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2/3完成了合歡山馬拉松後,雖然限時內完賽但是腳遲遲沒好,那場腳指甲都變色,右腳大拇指也出現凹陷,得了肌膜炎,到12/16才能正常行走,接著12/18的富邦馬,第一次全馬出現抽筋現象,而且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這是第一次這樣慘敗,無法正常練習,只好每天倒退法一小時,於12/22可以正常跑並去接受針灸治療,出發前一天心裡很猶豫,因為不管要不要參賽,原定計畫就是之後一季只能跑一場,這是跟家人的約定,而這是2011的最後一場比賽,能完成嗎?我問我自己無數次這個問題.跟爸媽說我要跑42公里,很簡單的不需陪同,於清晨開車前往,4點10分到達士林,因為衛星導航出錯,一直到5點40才抵達會場,並發生報到時拿錯號碼布的意外.
開跑了,才200公尺就發現右腳很痛,這時問題浮現,要不要放棄?但是還是想努力看看,10公里了,第一個補給站沒有吃的了,接著看不到其他跑者...
11公里開始忽然右腳不痛了,開始跑,從11公里到21公里,幾乎看不到其他跑者,有股很想哭的感覺.18公里的第二補給站,有看到大哥訊問如何坐車回家,我還是想再試試看.
19公里有個大叔說要不要載,跟他說比賽不行,不過謝謝他就是.
看到20公里的標示,我忽然自然的邊掉淚邊笑了...
接近折返點了,看到大家魚貫從對向跑道經過,這時我跟每個人比大拇指,希望可以給自己勇氣繼續前進,接著很順的完成42公里,時間是6小時40分,接著就繼續看自己可以撐到何時.
43公里右腳再次痛起來,確定不能跑了,慢慢地走,47公里左腳也痛起來,50公里時心裡想要放棄至少也要到51公里,中間大會人員開車有問我要不要繼續.
51公里,本來以為超過時間幾分鐘,結果他們同意繼續還幫我按摩,就倒退走5公里,然後走完全程,那個帶最後一位的大哥真的很讚,時間不夠會叫我走快一點.變成最後一名之爭.
時間為10小時53分.
完成了,沒想到車子電瓶又故障,主辦單位又幫我看能不能充電,真的謝謝,後來請家人北上幫忙,晚上8點車子從士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