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a 微分方程式分為兩類: 原微分方程式 (或稱常微分方程式, 簡稱 ODE), 及偏微分方程式 (簡稱 PDE)。簡單地講, 一未知的量為函數的方程式中, 若含有導數, 便稱為微分方程式。而解微分方程式, 便是將方程式中未知的函數解出。而若一微分方程式中的未知函數為單變數, 便稱為原微分方程式; 若未知函數為多變數, 便稱為偏微分方程式。 例如,
為一簡單的原微分方程式。顯然 為一解。稍後我們會看到, 任一滿足 (1.1) 之解必有 的形式, 其中 為一常數。又如若 , 則 , 即 為 之一反導數。故求反導數亦可視為解一微分方程式。 另外, 下式為一簡單的偏微分方程式:
此為一種 Laplace 方程式, 產生自電學、磁學、 流體力學及一些其他的領域中。(1.2) 式有許多不同形式的解, 如 , 其中 , 為二常數, 及等。 在工程及科學中的許多應用性的問題, 往往可以化為一解微分方程式的問題。自十七世紀起, 牛頓、 萊布尼茲及 Johann Berneulli, 解一些產生自幾何學及機械中的簡單的微分方程式, 開啟了微分方程式的探討。此約始自西元 1690 年的早期探討, 令那時的數學家, 以為所有產生自幾何及物理中的微分方程式的解, 皆可以微積分中常見 的初等函數來表示。因此早期的工作, 都是試圖以初等的方法 , 發展一些解微分方程式的技巧。 一些特殊的解微分方程式的方法, 如分離變數, 及利用積分因子, 差不多可以說是在十七世紀結束前, 偶然之間產生的。在十八世紀, 主要歸功於歐拉、Lagrange 及 Laplace, 發展出更有系統的解微分方程式的步驟。而很快地數學家發現, 只有極少數的微分方程式, 可以初等的方法解出。逐漸地, 數學家也了解, 要找出能解出所有微分方程式的方法, 乃屬不可能。取而代之的是, 他們發現一微分方程式是否有解, 以及若有解的話, 由所給的微分方程式導出其解的性質, 這其中有更多值得探討的題材。 在此架構下, 數學家開始將微分方程式視為產生新函數的來源。 在一微分方程式中, 我們常以 表示函數, 表函數 , 一般而言以 表 。當然也可不用 而用 , , 等。若 為一 個變數的函數, 則
便稱為一 階之常微分方程式。即一微分方程式中所出現導數之最高階者, 即為該微分方程式之階。例如, 及 分別為 一階及二階之微分方程式。而最高階導數之最高乘冪, 稱為該微分方程式之次數 。例如, 及 分別為二次一階, 及三次二階 微分方程式。就微分方程式之本質而言, 通常次數之重要性較小, 因此我們往往只提其階數。一函數 , 若滿足對每一屬於 定義域中的 ,
則稱為 (1.3) 之一解。 在西元 1820 年左右, 柯西得到第一個關於微分方程式解之存在性定理 。他證明對每一有下述形式之一階方程式:
只要 滿足某些一般的條件, 便有一解存在。其中一個重要的例子是 Ricatti 方程式 :
其中 、 及 為給定之函數。柯西的結果導至對 , 只要 、 及 在 中, 有冪級數展式, 則 (1.4) 式在 中有解。在西元 1841 年, Liouville 證明在某些情況下, (1.4) 之解無法以初等函數表示出。 本章只是對常微分方程式做一初步的介紹, 給出一些基本的結果。進一步關於微分方程式的討論, 可見其他專門的書籍。 首先, 對微分方程式
易見
為其解, 其中 為解之參數。而任一 (1.5) 之解必有 (1.6) 的形式。(1.6) 式便稱為 (1.5) 之一般解 。(1.6) 所給出的解為平面上所有斜率為 2 之直線。這些直線即為一曲線族 。同理
之一般解為
此為平面上以二座標軸為漸近線之雙區線所形成之一曲線族, 為其參數。 反之, 通常一具有一個參數之曲線族, 往往也會是一階微分方程式的一般解。例如,
描述出一以 (0,0) 為頂點, 軸為中心之拋物線族。將 (1.7) 左、 右分別對 微分, 得
由 (1.7) 及 (1.8) 消去 , 即得
可證明 (1.7) 為 (1.9) 之一般解, 因此 (1.9) 便完全描述出拋物線族
(1.7)。
其次我們介紹起始條件。首先可證明微分方程式
之一般解為同心圓
若給定平面上一點, 則恰有一圓通過過此點。圓 稱為
之 一特別解 , 此為通過 ,
之唯一解。這種 時, 稱為一微分方程式之起始條件。 一個一階之微分方程式, 其一般解中只有一參數,
故一起始條件便足以決定一特別解。若有一二階微分方程式,
便需二起始條件才能決定一特別解。高階微分方程式可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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