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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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南方  
主題:英式擇偶(一百八十一)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0/8/12 上午 11:24:22

181 咆哮山莊(五十三)

有記載,瑪麗一世女王9歲時,可讀寫拉丁語文。她也學過法語、西班牙語,也許還有希臘語。她異母妹妹伊莉莎白一世女王,則自幼起,便學習拉丁語、希臘語、法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及佛萊明語(Flemish,比利時北部所使用荷蘭語之舊稱)1545年,她12歲時,將繼母凱瑟琳帕爾以英文所寫,一份約60頁的宗教作品“祈禱或冥想”(Prayers or Meditations),翻譯成義大利文、拉丁文,及法文等3種語文,作為新年禮物,送給她父親亨利八世。事實上,她從少女時代起,便經常將一些拉丁文或希臘文的古典作品,翻譯成英文,且以此為樂。當女王後,對統治的領土內,威爾斯語、蘇格蘭語、愛爾蘭語,及康沃爾語,也逐漸都能說。1603年,駐英格蘭的威尼斯大使曾讚美道,“每種語言似乎都是女王的母語”。另外,同時代,但未被後世承認當過女王的“九日女王”珍格雷呢?她從小在望女成鳳的母親之督導下,學過拉丁語、希臘語、希伯來語(Hebrew),及義大利語。

熟悉多種語言,是16世紀英格蘭仕女的普遍現象嗎?

亨利八世統治時,官員去見他的(第一任)王后,來自西班牙的凱瑟琳,有時會先問她,要講西班牙語或英語?當時為了便於與來自歐洲各地的人士交流,達官顯要人家,讓子女從小便多學些語文,乃可理解。但為什麼前述3位英格蘭的“女王”,在受教育階段,學習的語文中,皆有拉丁語及希臘語呢?

“小婦人”(Little Women1868,露意莎梅奧爾柯特(Louisa May Alcott1832-1888)著,柯乃瑜(2014)為中譯本,自1949年起,數次被拍成同名電影或電視劇,最近的一部為2019年推出,極獲好評的“她們”(Little Women))一書,在2003年,英國民眾票選最喜愛的小說裡,排名第18。書中描述在美國南北戰爭(1861-1865)期間,美國東北麻薩諸塞(Massachusetts)州,一個並不富裕的家庭中,4個女兒之成長故事。四姐妹分別是瑪格麗特(Margaret,小名瑪格(Meg))、約瑟芬(Josephine,小名喬(Jo))、伊莉莎白(Elizabeth,小名貝斯(Beth)),及艾美(Amy)。故事一開始時,4人分別是161513,及12歲。

書中第七章“艾美的羞辱之谷”(Amy’s Valley of Humiliation)。在小妹艾美,因攜帶醃漬萊姆(pickled limes,萊姆外觀與檸檬近似,但較檸檬皮薄,且無子)到校,而被老師戴維斯(Davis)處罰的前一天,當她看到16歲的鄰居羅利(Laurie)騎著馬經過,說他有如獨眼龍(Cyclops)。獨眼龍?二姐喬想通後取笑她,應是人首馬身(centaur)。艾美不以為意,還秀一句拉丁文,“那只是口誤,如戴維斯先生說的”(It’s only a ‘lapse of lingy’, as Mr. Davis says)。這句話再度讓喬大笑,因“lapsus linguae(英文意思為“slip of the tongue”,即口誤)一詞,從艾美口中出來,居然變成“lapse of lingy”。書中描述這位戴維斯老師,“通曉希臘文、拉丁文、代數及各種學問”(knew any quantity of Greek, Latin, algebra, and ologies of all sorts),真是通才。書的第四章“包袱”(Burdens)裡也提到,四姐妹已過世的姑丈,生前會讀拉丁文書中之故事給老二喬聽。

由“小婦人”這些情節顯示,美國中學至少到19世紀,仍要學習拉丁文且應屬必修,而社會上擅長拉丁文或希臘文的,並不罕見,當然不見得人人皆很熟練。至於說話時,英文裡夾雜拉丁文,正如今日在台灣,講話時中文裡夾雜英文,乃很尋常。

回到英國,在“萬世師表”(Goodbye, Mr. Chips1934,詹姆斯希爾頓(James Hilton1900-1954)著,陳麗芳(2006)為中譯本,已多次拍成同名電影或電視劇,最早一部為1939年推出的黑白片,片中演員羅伯特多納特(Robert Donat1905-1958)獲奧斯卡金項獎最佳男主角獎,打敗同年也被提名的“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1939)一片中之男主角克拉克蓋博(Clark Gable1901-1960))一書中,講一位出生於1848年的奇普斯(本來姓Chipping,學生調皮,私下以Chips(碎片)稱之,不過chipping亦有碎片之意),於1870-1913年間,在布魯克菲爾德學校(Brookfield School,為一虛擬的英國男子公立寄宿中學)任教40多年的故事。他教些什麼?希臘文及拉丁文!且看起來是必修,讓不少學生頭痛不已。

人一旦資深之後,便常有機會上台。這位古典語文教師,在台上致詞時,常以拉丁語說些俏皮話,總能引起在場師生的哄堂大笑,顯然大部分的師生能聽得懂。書中說此校最多也僅是二流學校中之佼佼者。換句話說,直到20世紀初,在英國,希臘文及拉丁文,是受過中學以上教育的人,通常都學過的。

進入20世紀後,拉丁文的學習,在美國的大學裡,仍佔一席之地。在近期小說“女孩之城”(City of Girls2019,伊莉莎白吉兒伯特(Elizabeth Gilbert1969-)著,楊沐希(2020)為中譯本)中,1940年代,女主角就讀美國“七姊妹學院”(Seven Sisters,美國東北部7所私立女子文理學院所組成,其中兩所後來改制為男女皆收)中的瓦薩學院(Vassar College,在紐約洲波啟浦夕(Poughkeepsie)1969年起實行男女合校),大一便要上拉丁文了。

已進入21世紀的今日,不表拉丁文在學校已完全不重要了。在也是近期小說“正常人”(Normal People2018,莎莉魯尼(Sally Rooney1991-)著,李靜宜(2006)為中譯本)中,2013年愛爾蘭的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正式名稱為College of the Holy and Undivided Trinity of Queen Elizabeth near Dublin(都柏林附近伊莉莎白女王神聖和不可分割的三一學院),成立於1592年,為愛爾蘭最古老的大學),學生於獲得獎學金後,在宣誓典禮中,必須穿長袍,唸拉丁文誓詞。獲獎學金者,每晚可到學校宴會廳,享用免費提供的晚餐,餐前大家會站起來唸祈禱文。以什麼語言?拉丁文!

亨利八世為了要廢掉王后與與羅馬教宗鬧翻。基督教深深影響歐洲人民的生活,與基督教關係密切的“聖經”,是以什麼文寫的?

“聖經”分“舊約”及“新約”。“舊約”大抵可說是以色人的歷史及傳說,原本是分開的一卷一卷,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時代完成。約自西元前7百多年起,開始有人編訂,且集結成冊。西元前586年,以色列人被巴比倫人俘擄,以色列亡國了。之後波斯帝國滅了巴比倫帝國,波斯人對各不同的宗教,採較寬容的態度。約在西元前458年,經學家以斯拉(Ezra),帶領約15百名在巴比倫的以色列流亡者,回到家鄉耶路撒冷。他們不但重建聖殿,並開始重新編訂“舊約”。全書大致是用以色列人的文字,即希伯來文所寫,不過其中有一小部分,如“但以理書”(Daniel)中的若干章節,由於是在被俘擄時期寫的,遂使用當地的亞蘭文(Aramaic)。整本“舊約”,約始作於西元前1440年,直到西元前400年,才完成最後一卷。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並不稱“舊約”,而稱“希伯來聖經”。至於“新約”,乃屬基督教徒所信,信猶太教的以色列人並不接受,是以希臘文所寫。

西元前4世紀,希臘的亞歷山大帝國興起,征服了地中海地區,並大力推行希臘文化,於是希臘語文為地中海一帶的通行語文。散居在各處的以色列,也逐漸習慣使用希臘文,希伯來文對他們來說,反而生疏了。約在西元前3世紀,為免“聖經”在以色列人中失傳,有72位學者(以色列的12支派,每支派有6位代表),於埃及的亞歷山大,分數次將希伯來文的“舊約”翻譯成希臘文,此即“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或以羅馬數字LXX表示)。在“新約”裡,耶穌與其門徒,在講道或書信中,常提到“經上說”(As the Scripture says),其中的“經”,乃指“舊約”(當時自然並無“新約”),便是出自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與今日通行之“舊約”,文字有所不同。現代中文譯本的“舊約”,“七十士譯本”乃翻譯時一重要的參考。

“新約”之寫作,乃於西元1世紀,因而以以色列人當時使用之希臘文書寫。不過,如前所述,以色列人並未接受“新約”。

羅馬帝國興起後,官方語言拉丁語文,成為歐洲及地中海地區的通行語文。5世紀時,學者耶柔米(Jerome,約340-420)等人完成“聖經”的拉丁文譯本。這是一般所知的“武加大”(Vulgate,原意為“通俗的”)拉丁文標準譯本,又名“拉丁通俗譯本”。8世紀以後,此譯本得到普遍的承認。1546年的特倫托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天主教會於1545-1563年間,在義大利北部的特倫托(Trent)與波隆那(Bologna)召開),更將此譯本批准為權威譯本。現代天主教主要的聖經版本,都源自於此拉丁文版本。羅馬帝國於5世紀後衰弱,卻未終止拉丁文的國際語言地位,反讓拉丁文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並成為學術及外交上的共同語文。

羅馬帝國自認承續希臘文化,宮廷愛講希臘語。4世紀後,羅馬帝國的皇帝信仰基督教,拉丁語文遂成為教會的語文。這些因素,再加上不少古作品,是希臘文或拉丁文。於是這兩種語文,成為歐洲菁英份子,有很長一段時間,幾乎必會的語文。

在英格蘭,1066年,法蘭西的諾曼第人入侵,導致英文的使用受到壓抑,通用語文成為法語,或者較精準地說,為“英式法語”(Anglo-French,有如後來的美式英文)。尤其宮廷及政府各部門,更普遍使用法語(或說英式法語)。甚至由於有好幾百年,英格蘭王后幾乎都是法蘭西人,生下的王子及公主,其“母語”,自然為法語。因而宮廷中法語通行,乃理所當然。

其實法語的通行,在中世紀時,並不僅在英格蘭。當時在西歐,法蘭西算是歷史較悠久的國家。再加上法蘭西家大業大,國富民強,使其文化及語言,都居強勢的地位。法蘭西的宮廷,其優雅、高貴及品味,為當時歐洲各國宮廷的仿效對象。法蘭西的大學,也被視為不論在教育及學術,都是最優越的。因而更鞏固法蘭西在文化方面的領先地位,說法語遂成為一種時尚,各國菁英份子普遍能講法語。義大利著名哲學家布魯內托拉丁尼(Brunetto Latini,約1220-1294,據傳是但丁的老師),他便有本書是用法文寫的。他說有兩個理由,首先寫作時他人剛好在法蘭西;其次是因“法文乃最讓人感到舒服,也最為人知的語言。”

“聖經”既然在那麼久之前,便已翻譯成拉丁文,那是否也應早早便有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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