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傲慢與偏見(六)
1811年10月,“理性與感性”發行了,這是珍奧斯汀第一本出版的小說。只見書的封面上印著“By A Lady”?這是什麼啊!原來雖是自己的心血,但書的作者,她採“一位女士”(A Lady)為筆名。怎不用本名?因當時已婚的英國婦女,乃有如今日的未成年人,並無權自行簽署合約。女性若想出書,通常會找一男性親屬(像是監護人)代表她簽合約。另一方面,當時的社會,普遍認為女人一生,就是3個角色,即女兒、妻子及母親。而一旦成為妻子和母親後,其他事物,包括寫作,對她們而言,充其量都只能視為次要的活動,絕不該妨礙最重要的兩個角色。男性可當斜槓人,想做多少事都可以,多做事還會被讚美。女性就是賢妻良母,不宜有其他。因而婦女不會大剌剌的,以專職作家自居,那等於違反社會固有的價值觀。更保守的人,說不定還認為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呢!既然如此,珍奧斯汀跟當時大多數的女作家一樣,匿名發表自己辛苦完成的作品,那應是最保險的。
由於“理性與感性”採委託出版的方式,作者需承擔銷售風險,珍奧斯汀的壓力不小。而既然印刷費用由作者出,出版社因此較不必考慮成本,出版商艾傑頓採用較昂貴的紙張,每本訂價則為15先令,等於0.75英鎊。一本書要賣到相當於今日3千台幣,真令人咋舌。那個時代,書對窮人絕對是奢侈品,根本買不起。書出版後,頗獲好評,令珍奧斯汀振奮。在引領時尚的年輕貴族間,且引起討論風潮。初版750本,在1813年中售罄。扣除成本,及出版社10%的佣金,珍奧斯汀淨獲140英鎊。
書能順利賣出,使珍奧斯汀的經濟情況獲得改善。經濟能獨立,心理隨之獨立,因不必事事須仰賴哥哥。由於不知作者是何許人,之後珍奧斯汀出版的書,都被稱為“理性與感性的作者寫的”。這當然比第一本書“理性與感性”,被說是“一位女士”寫的好多了。珍奧斯汀的名字,在她生前,從未出現在她的書中。以今日的眼光來看,那時書的銷售量實在很低,但想想書的價格,也就不足為奇了。
艾傑頓於1813年1月,繼續為珍奧斯汀出版“傲慢與偏見”,原本的書名是“第一印象”。與“理性與感性”的委託出版不同,這本書,她以110英鎊賣斷(她原本要求150英鎊)。這應是出版社建議的方式,她並不喜歡。前一本書的成功銷售,使出版社樂於向她買斷版權。只是出版社為了儘量提高利潤,又看好銷路,不但以較便宜的紙張印刷,且將每本的價格,訂到18先令,等於0.9英鎊,相當於今日3千6百台幣。經出版社廣為宣傳,再加上得到幾篇很好的評論,這本書大為暢銷。如果是與“理性與感性”一樣,採委託出版,珍奧斯汀將可獲得約475英鎊的利潤,那便比她父親在退休前,年收入200英鎊的兩倍都不止。沒辦法,出版社當然是很精明的。9個月後,1813年10月,“傲慢與偏見”便推出第二版了。
打鐵趁熱,1814年5月,艾傑頓出版“曼斯菲爾德莊園”(Mansfield Park)。這本珍奧斯汀不賣斷了,採委託出版。此書雖未獲評論家的重視,但卻相當受讀者歡迎,6個月內銷售一空,珍奧斯汀在此書的獲利,超過她其他任何一部小說。
1815年中,珍奧斯汀將她的書之出版權,由原本的艾傑頓,轉換到更知名的約翰莫瑞(John Murray)出版社。莫瑞在1815年12月,推出珍奧斯汀的第4本書“艾瑪”(Emma)。珍奧斯汀小說裡的女主角,通常都不富有,最多出身中等家庭。但“艾瑪”中的女主角艾瑪(Emma Woodhouse),卻集美貌、聰明及富有(handsome, clever, and rich)於一身。另外,艾瑪的個性頗嬌縱,這跟珍奧斯汀其他小說裡女主角,通常都謙遜內斂,亦大不相同。但在珍奧斯汀的筆下,艾瑪仍是個很令人喜愛的女孩。此書相當受歡迎,銷路極佳。
莫瑞接著於1816年2月推出“曼斯菲爾德公園”第二版,可惜新版賣得很差,將“艾瑪”的獲利,差不多都抵消光了。“艾瑪”是珍奧斯汀搬來查頓後,完成且出版的最後一本書。珍奧斯汀生前所出版的小說,就是以上“理性與感性”、“傲慢與偏見”、“曼斯菲爾德莊園”,及“艾瑪”等4部。4部書都是在查頓出版,查頓可說是珍奧斯汀的幸運地。附帶一提,位於倫敦的約翰莫瑞出版社,至今仍存在。
當莫瑞在進行“艾瑪”的出版事宜時,珍奧斯汀已開始“艾略特”(The Elliots)的寫作了,此即後來的“勸導”(Persuasion),並於1816年7月完成初稿。又在“艾瑪”出版後不太久,珍奧斯汀從克羅斯比出版社,買回她最早交付,但一直未出版的“蘇珊”(後改名“諾桑覺寺”)版權。有如找回失散多年的孩子,珍奧斯汀無比歡欣,只是她已即將走到生命的盡頭了。
從1816年初,珍奧斯汀的身體,便開始感到不適。她沒去管它,因寫作已佔據她大部分的精力了。她對“艾略特”的結尾不滿意,重寫最後兩章,並於1816年8月完成。要把握生命,永不止步,珍奧斯汀仍勤奮地寫。1817年1月,她開始創作一本新小說“兄弟”(The Brothers)。但由於病情愈來愈嚴重,於寫完12章後,她不得不在1817年3月中擱筆。未能完成,相信她心裡充滿著遺憾。“兄弟”跟“沃森一族”,便成為她兩部未完成的小說。一直要到她過世後1百多年,1925年,“兄弟”才改以“桑迪頓”(“Sanditon”)之名出版。
1817年7月18日,珍奧斯汀蒙主恩召,離開人世,也離開她最愛的寫作了。為告慰妹妹在天之靈,姐姐卡珊德拉及四哥亨利,跟莫瑞商討,將“勸導”及“諾桑覺寺”,以套書形式,於1818年出版,其中附有亨利所寫的一份作者傳記(Biographical Note)。她生前出版的4本,加上此2本,就是一般認為珍奧斯汀主要的6本小說。
雖大哥詹姆斯為珍奧斯汀寫了墓志銘,但僅讚頌妹妹的品格、表達對她獲得宗教救贖的期望,並提到她“心智的非凡天賦”(extraordinary endowments of her mind),而沒明確提到她在寫作方面的成就。亨利為妹妹寫的傳記,則首度確認,幾部小說作者的真實身分。亨利這篇傳記,被認為是“一充滿愛及優美的悼詞”(a loving and polished eulogy)。亨利對親愛的妹妹之早逝,應有無限的悲傷及不捨。
珍奧斯汀的家人一直懷念她。只是她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世人一直不太清楚。1869年,那時她已過世52年了,她大哥詹姆斯的兒子,即她的侄子詹姆斯愛德華奧斯汀利(James Edward Austen-Leigh,1798-1874),收集幾位親人的我聞我思,出版“珍奧斯汀回憶錄”(A Memoir of Jane Austen)。為諸多熱切想了解珍奧斯汀的人,介紹她的寫作生涯,以及平淡無奇,卻又極度豐富的生活。在短短不到42年的歲月,要不是她如此珍惜人生,對生命持續維持熱情,就不會給我們留下這麼多優美的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