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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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談統計誤差(六)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16/7/18 下午 06:25:52

6. 結語

從媒體上,不時獲知警方利用比對DNA(deoxyribonucleic acid,縮寫DNA,去氧核醣核酸)來破案。福爾摩斯若復出,也必嘆為觀止。在柯南道爾(Sir Arthur Ignatius Conan Doyle1859-1930,又是一位爵士)的偵探小說裡,對那些棘手的案子,福爾摩斯之所以常能比警方快一步,並不僅是因他善於觀察與邏輯推演,他還很會利用科學儀器。DNA比對,顯然是極其科學的。底下先引用兩則新聞。

201675日,中國時報有一則標題是“16年前性侵案 DNA揪惡狼”之報導。2000年,有件發生在台南市的持刀搶劫,並性侵女子的案子。雖採集到DNA,只是當時的比對儀器,尚不是很精良,遂讓犯人逍遙法外。不過盡職的警方,將證據都相當完整地保留下來。今日儀器的精準性,與往昔自然不可同日而語。刑事警察局經DNA比對,查出嫌犯。當年那位受害女子,被警方找來指認時,一眼便確認嫌犯。心靈創傷難忘,16年前那段經歷,彷彿惡夢,一直如影隨形,揮之不去。女子憤慨地說“化成灰我都認得他。”全案遂交由台南市的警方重啟調查。這麼多年了,嫌犯以為早就船過水無痕。當警方舊案重提,且證據確鑿,簡直難以置信。DNA比對,加上被害人指認,嫌犯這回將閃躲不掉了。

201678日,聯合報亦有一則有關DNA比對的報導,標題是“警方如何鎖定爆炸案嫌犯? 根據乘客傷勢”。台北市松山車站,於201677日晚間,發生一起驚人的台鐵車廂爆炸案,造成25人受傷。新聞中說:

案發前,並未發現有可疑人士做出拋投,衝跑脫離現場的舉動,那說明炸裂物一直在嫌犯手上。既然手持爆裂物,那爆炸瞬間,嫌犯勢必遭波及。因此檢警從昨晚就認定,嫌犯就在25名傷者中。經訪查目擊者、過濾傷者傷勢,其中55歲林姓傷者前胸嚴重燒灼、加上爆炸衝擊力有35%鈍挫傷,顯然是最直接被炸傷的人,懷疑他涉重嫌。此外,檢警在車廂廁所查扣的紅色登山包包發現,有兩個與炸彈相關連的工具,且採集DNA比對,證實與林嫌相符。

合理推測,加上DNA比對,迅即鎖定嫌犯。

DNA比對,成了今日破案的利器。而既然能讓16年前的犯案者,無所遁形,則不足為奇,也當然有平反冤獄的時候。有些人已含冤坐了多年牢,再也不相信什麼老天有眼。結果拜DNA比對之賜,終於還了清白。由於有關DNA比對立功的報導,一再出現,使人們不禁以為,一旦祭出DNA比對,涉案者莫不臣服。大致是這樣沒錯,只是在運用時,如前兩則新聞內容所顯示的,仍需有其他佐證。即不能光是比對吻合,就立即以為案子破了,找到真相。若過度執著於DNA比對的高吻合率,有時難免犯下“檢察官的謬誤”。

20166月號的Scientific American(Volume 314Issue 6),有一篇標題為“When DNA Implicates the Innocent”的文章,作者是Peter Andrey Smith。由林雅玲譯的“DNA證據牽連無辜?”一文,則刊登在20167月號(No.173)的“科學人”。在該文中,先舉一DNA比對,引導錯誤的案例。201212月,美國警方根據DNA的比對,指控一位名叫安德森(Lukis Anderson)的遊民,涉嫌矽谷富豪庫姆拉(Raveesh Kumra)的謀殺案。此控訴若被判有罪,最重是死刑。只是處在美國社會底層的安德森,與此案根本毫不相干,他有無懈可擊的不在場證明。在11月庫姆拉被謀殺的那晚之前,安德森便因醉酒且近乎昏迷(drunk and nearly comatose),一直待在醫院接受治療。那這件飛來橫禍,是怎麼產生的?安德森的辯護律師團發現,安德森的DNA,是在事發之後,隨著醫護人員進入庫姆拉家中。那幾位醫護人員,在當天稍早曾治療過安德森,然後在3個多小時後,不經意地把安德森的DNA,帶到命案現場,並留在那裡,成為安德森涉案的“鐵證”。居然有這種事!有些人感到不可思議。其實倒也不必太驚訝,因我們已舉出太多不可能卻發生的事件了。

上述文章中指出:

DNA分析以統計模型做出預測,比起其他法醫技術,更為明確與客觀。(DNA analysis is more definitive and less subjective than other forensic techniques because it is predicated on statistical models.)

一般而言,利用統計,當然比其他方法更明確且更客觀,這是無庸置疑的。但該文要講的重點是:

DNA檢驗和其他證據一樣,透露的僅僅是完整案件的其中一個面向。…。如果我們過度依賴這個方法,以及在檢視DNA證據時,缺乏適度的質疑,誤判案例早晚會發生。例如,生物樣本可能分解,或遭到污染,而法官和陪審團可能曲解統計機率(statistical probability)。甚至,就像安德森一案所揭露的,皮膚細胞也可以“移動”。…。一個人攜帶的衣物,就算只是碰到另一人的脖子,都可能把後者的DNA,轉移到此人從未接觸過的物體上。…。DNA的轉移究竟有多常引發錯誤的指控,目前仍未知。

DNA的比對類似,統計裡的假設檢定,此一科學的思維與方法,的確常能讓人們將事情看得更清晰,因而有助於提高決策品質。但切記它並非萬無一失。若“過度依賴,而缺乏適度的質疑”,則誤判的發生,便絕非偶然。這是使用之前,不可不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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