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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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跟著聖經神遊八方(三十一)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16/5/8 下午 05:38:55

7 聖經與金字塔

清末戊戌政變後,康有為輾轉逃離中國。一百多年前,不少關心國事的有志之士,眼見屢被列強欺壓,衰弱的清廷卻一籌莫展,體會到中國雖大,閉關自守是行不通的。要報國,須有國際視野,要胸懷世界。但在那個時代,對西方文化,及政治觀點的了解,大都是經由書籍。如今康有為決定到歐洲一遊,實際體驗西方文明,並了解各國進步的原因。由於蘇伊士運河,已於186911月通航,歐亞兩洲間的海運,不必再繞過非洲南端的好望角(Cape of Good Hope),可節省不少航程。於是康有為經由印度洋、紅海,再通過蘇伊士運河,最後過地中海,便到歐洲了。

埃及面積約有102萬平方公里,人口超過9千萬(20161月的統計),地跨亞非兩洲,被蘇伊士運河及紅海,隔成一小一大東西兩塊。主要的國土位於非洲,也就是西側那一大塊。東側的西奈半島(面積約6.1萬平方公里),則屬亞洲。不知是否埃及實在太吸引人了,因此後來康有為寫“歐洲十一國遊記”,雖明明是要講歐洲,卻在全書之首,便先描述埃及。說起西奈半島,那可是赫赫有名。據“出埃及記”,約於西元前1250年,在摩西帶領下,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在西奈半島流落了40年。其間在西奈半島南端的西奈山(Mount Sinai,又稱摩西山(Mount Musa)),上帝經由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十誡和律法。只是此一“舊約”裡,對後世影響極深遠的一個事件,康有為似乎並無興趣探尋。吸引他的,是位於蘇伊士運河與紅海西側的金字塔。

希羅多德的“歷史”一書,副標題是“希臘波斯戰爭史”。身為希臘人,他想探索波斯帝國侵略希臘的原因。再度雖是寫希臘與波斯,但介於兩國間的埃及,怎能忽視?希羅多德的時代(約西元前484-425),是古埃及第27王朝,也就是波斯的阿契美尼德王朝(西元前550-330)。換句話說,那時埃及正在波斯的統治下,古埃及王朝,已進入尾聲了。但有什麼關係,希羅多德到了埃及,深為埃及的古老文明所吸引。因此雖埃及與波希戰爭完全無關(有關係的是小亞細亞),卻無法忍住不寫埃及。所以全書共9卷裡,便有1整卷是講埃及,其中有很多篇幅談金字塔,也就順理成章了。雖然有人以為,希羅多德所記,不少是道聽途說,部分內容還匪夷所思,因而懷疑他是否真去過埃及。但希羅多德書中的資料,有許多後來被證實為正確。而且,他是史上第一位,留下比較詳細的關於埃及之記載者。所以“歷史”一書,至今仍被認為是研究古埃及的一重要文獻。而且古籍裡,有關金字塔的建築,除了“歷史”外,很難在其他地方找到,畢竟那時的書實在很稀少。後人透過這本24百多年前完成的書,輕易便能了解古埃及與金字塔。我們該向希羅多德致敬。

以色列人從祖先亞伯拉罕起,大約在5百多年間,與埃及關係很密切。整部“聖經”裡,提到埃及的地方很多,“舊約”中更有一卷是“出埃及記”。此卷的第12章第40節說: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不像康有為及希羅多德,到埃及只是短期旅遊。以色列人在埃及,足足住滿430年。不過在“創世紀”的第15章第1316節裡,上帝所做的預言是4百年: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

預言4百年,實際待430年。“舊約”如此記載,難道是要顯示,連上帝的預測,都可能有誤差嗎?這我們不得而知。只是若有人說,由於以單一的值來估計,連上帝都無法準確,因而埋下4千年(那是亞伯拉罕距今大約的年代)後,信賴區間概念產生(即以一區間,來表示擬預測的量)的因,似也言之成理。又,400年才傳了4代,乃極不可能。更不要說,之後我們將看到,依“舊約”的記載,4代繁殖出的人數,多到不可思議。“新約”就算了,因其中雖提到一些埃及的城市,倒沒涉及什麼與埃及有關的大事,因此未提金字塔,尚可理解。但既然以色列人,在埃及住了長達4百多年的歲月,那“舊約”裡,是否有寫到金字塔?

令人訝異,“舊約”裡,從不曾提及金字塔。即使翻遍整本新舊約“聖經”,都無法找到任何與金字塔有關的文字。不過,有人以為,“金字塔”一詞,雖然“聖經”裡,從頭到尾都沒浮出,但卻幾度以含蓄的方式出現。底下引幾段被認為其中隱含“金字塔”的經文。

在“何西阿書”(Hosea)的第9章第6節:

看哪!他們逃避災難,埃及人必收殮他們的屍首;摩弗人(Memphis)必葬埋他們的骸骨。…。

其中“他們”乃指以色列人。“Memphis(孟菲斯)在中文版“聖經”的其他地方,都如之前所引,以“挪弗”稱之。上段則是“Memphis”,唯一一次被翻譯成“摩弗”。只是你能看出上段經文與“金字塔”有何關連嗎?有人如下解釋。由於孟斐斯(摩弗)的遺址附近,有好幾座金字塔(如吉薩那幾座),而傳統上,金字塔代表墳墓,故以摩弗,來比喻墳地。經文裡說,埃及人替以色列人收屍,而摩弗人埋葬他們的骸骨,乃暗示摩弗的金字塔,是背叛上帝的以色列人之葬身處。如此解經,雖不算太過牽強,但若“聖經”以這種方式來表示金字塔,未免太過於隱諱了,有何必要?而且一般百姓,死後多半草草埋葬,由他們的屍首與骸骨,豈會令人聯想到金字塔?

其次,在“約伯記”的第3章第1315節:

不然,我就早已躺臥安睡,和地上為自己重造荒邱(ruins)的君王、謀士,或與有金子、將銀子裝滿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

其中的“荒邱”,也有人認為就是指金字塔,只是似乎很牽強。這段的意思,長久以來,並沒有比較好的闡釋。因ruins是廢墟或遺蹟的意思,而不論廢墟或遺蹟,通常都不會去重造。怎麼看,荒邱都不像是指墓穴,更不像是指金字塔。重造墓穴很少見,金字塔也向來都不是重造。

另外,在“以賽亞書”的第1920章:

當那日,在埃及地中必有為耶和華築的一座壇;在埃及的邊界上,必有為耶和華立的一根柱。這都要在埃及地為萬軍之耶和華作記號和證據。

以色列人因為受埃及人的欺壓而哀求上帝,上帝就差遣一位救主去拯救他們。但這跟金字塔有關嗎?一點都看不出來。有人如下解釋。為上帝所建立的柱子,乃作為以色列人被上帝拯救的記號和證據,而那根柱子,就是指金字塔。但不要說金字塔的形狀,恐不會讓人想到柱子,而且再怎麼說,金字塔是為了埃及法老,而不是為上帝所建。事實上,古埃及除金字塔外,常建方尖碑。方尖碑外形呈尖頂方柱狀,由下而上逐漸縮小,頂端形似金字塔尖,倒還比較像柱子。

說起方尖碑,一般以一整塊的花崗岩雕成,四面刻有象形文字,以說明此碑建造之目的。可能是為了某一宗教原因(如奉獻給太陽神阿蒙)、紀念性質(如紀念法老在位若干年),或就是裝飾用。早在古埃及的第四王朝(就是興建幾座規模最大的金字塔那一王朝),即有方尖碑。現存最古老且完整的方尖碑,為古埃及第十二王朝(約西元前1991-1785)的第二位法老辛努塞爾特一世(Senusret I,又稱Sesostris I,或Senwosret I,又譯塞索斯特利斯一世,或森沃斯勒一世,約西元前1971-1926年在位)所建,目前立在開羅東北郊。此有將近4千年歷史的方尖碑,高約20.7米,重約121噸,是辛努塞爾特一世為慶祝自己登基所建。

方尖碑是古埃及帝國強權的象徵,乃古埃及文明裡極具特色之一項建築。全世界現有源自古埃及的方尖碑共有29座,埃及自己僅保存9座,其餘20座,散在幾個國家。義大利最多,擁有11座,大多是古羅馬時期,從埃及運去的。另外,英國有4座,法國、波蘭、土耳其、以色列,及美國各有1座。這些國家怎會取得原屬埃及的寶物?總是經由巧取豪奪。例如,法國那座,是鄂圖曼帝國在埃及的總督(pasha)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1769-1849),於1829年送給法國的。此方尖碑於183312月才運抵巴黎,處理及載運,花了4年多的時間。想想34千年前,古埃及人在陸地及尼羅河上,以原始的方式,運送那些大石塊,實在很了不起。自1836年起,此方尖碑立於巴黎協和廣場(Place de la Concorde)的中央。包含基座高約23公尺,重約250公噸,碑身刻著讚揚拉美西斯二世統治的象形文字。此方尖碑原本是立在盧克索神廟的入口處,已有33百年的歷史,極其珍貴。當初送出的那位埃及總督,可能覺得不過是塊大一點的石頭而已,而埃及到處都是石頭,因此並不以為是什麼大不了的國寶。原始的尖頂遺失了(可能於西元前6世紀被盜)1998年,法國在方尖碑的頂端,加上金色的金字塔尖頂。

“聖經”中何以不曾記載金字塔?我們來看幾個可能的原因。有人認為,這顯示以色列人在埃及,其實並沒像“聖經”中所說的待了那麼久,因此尚來不及體會金字塔的魅力。但金字塔的名氣那麼大,連旅途中經過者,都會想一睹奇觀,如康有為。而再如何博學多聞的人,只要一見金字塔,必定印象深刻,驚嘆不已,如希羅多德。而並不必太久,只要在埃及待4百年的萬分之1長的時間,對去拜訪金字塔,時間都已足足有餘。所以,這第一個待得不夠久的原因,似沒那麼合理。那尚有其他可能的原因嗎?

看過網路上一度瘋傳的那張長頸鹿圖嗎?圖上除一頭長頸鹿外,還附有下述文字:

長頸鹿的熱咖啡,在流到他的喉嚨的時候,熱咖啡早就冷掉了。你有想過這個嗎?沒有,因為你只會想到你自己。

因此一個“聖經”中不提金字塔之可能的原因是,以色列人在編纂“舊約”時,只想到自己,並不關心埃及,因而當然也就不關心金字塔。這點我們之前已說過了,連亞伯拉罕、約瑟及摩西等3人,在埃及所各自接觸的法老,究竟分別是那一位?“舊約”中都未提供。

對於“聖經”記載許多以色列人居埃及的事蹟,卻不關心埃及,我們再舉一例。在“出埃及記”的第1章第720節:

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Shiphrah),一名普阿(Puah)。埃及王對他們說“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他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他存活。”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給出收生婆的名字,至於法老是誰,就不講了。曾有人解釋,收生婆雖是小人物,但因對以色列人有功,所以須記下兩位的名字;至於要殺害希伯來新生男孩的法老是誰,並不重要,因此以“埃及王”稱之就夠了。這言之不成理,要知一般記載事情,為求完整,並使將來容易查證,所涉及的關鍵人物,皆會交待清楚。何況是差點成為消滅以色列民族的劊子手呢!如南宋時,一心想“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的岳飛(1103-1142),卻被以謀反的罪名下獄殺害。那時皇帝是宋高宗趙構(1107-11871127-1162在位),宰相是秦檜(1091-1155),兩人一意求和,遂以十二道金牌,下令岳飛退兵。歷史豈有可能不記載害死岳飛的皇帝跟宰相之名字?話說回來,既說“以色列人生養眾多”,兩個收生婆又怎麼夠?

其實並不只在“創世記”及“出埃及記”裡,對於和希伯來人或以色列人打交道之法老的名號,避而不說,整部“舊約”裡,僅提過兩位古埃及的法老名。

在“列王記下”的第23章第2935節:

約西亞(Josiah)年間,埃及王法老尼哥(Neco),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約西亞王去抵擋他。埃及王遇見約西亞在米吉多(Megiddo),就殺了他。他的臣僕,用車將他的屍首從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墳墓裡。國民膏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Jehoahaz),接續他父親作王。…。法老尼哥將約哈斯鎖禁在哈馬地(Hamath)的利比拉(Riblah),不許他在耶路撒冷作王,…。法老尼哥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亞敬(Eliakim)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給他改名叫約雅敬(Jehoiakim),卻將約哈斯帶到埃及,他就死在那裡。約雅敬將金銀給法老,遵著法老的命向國民徵取金銀,按著各人的力量派定,索要金銀,好給法老尼哥。

之前已說,依據“舊約”之記載,以色列王國在第三代國王所羅門王後,約在西元前931年分裂。北方10個支派,續用“以色列王國”(又稱北國)之稱,南方猶大及便雅憫兩支派,成立“猶大王國”(又稱南國)。北國在西元前722年被亞述帝國所滅,南國則延續至西元前586年,亡於新巴比倫王國。約西亞是南國的第16任君王(約西元前640-609年在位);約哈斯是第17任君王(西元前609-609年在位,僅3個月);約雅敬是南國的第18任君主(約西元前609-598年在位)。尼哥則應是指尼科二世(Necho II),是第二十六王朝(約西元前672-525)的法老(約西元前610-595在位)。他任內曾東征西討,既入侵巴勒斯坦和敘利亞,又幫助亞述殘軍對抗新巴比倫等。

又在“耶利米書”的第44章第30節: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Hophra),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像我將猶大王西底家(Zedekiah)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手中一樣。”

西底家是南國的第20任,也是最後一任君王(約西元前598-587年在位)。他輩分並不低,是第16任約西亞的第三個兒子,及第17任約哈斯的兄弟。合弗拉也是第二十六王朝的法老(約西元前589-570年在位)

古埃及的31個王朝,在“歷史”一書中,希羅多德並沒有每一王朝都提到,提到的其實沒幾個。第二十六王朝,是希羅多德所處的第二十七王朝之前一個。白頭宮女話當年,可能是因才剛結束不久,人們仍常在談論,於是該王朝之每位法老,希羅多德都大致講了一下其事蹟。他稱“合弗拉”為“阿普裡斯”(Apries),這也是後世文獻中,對這位法老的稱呼。只是“舊約”中,這麼在意尼科二世及阿普裡斯,這兩位第二十六王朝的法老,還破天荒特別給出其名號,但希羅多德所記載兩人的生平,卻無一與以色列人相關。對以色列人好像天大地大的事,還出動上帝的大駕,將埃及法老“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但從希臘人的角度,似乎一點都不值得一提。

那“舊約”中,何以特別提尼科二世及阿普裡斯兩位法老的名號?大家是否注意到,上述“列王記下”及“耶利米書”的兩段經文,事件發生的年代比較晚,大致在西元前56百年。所提到的幾位南國君王,正是“舊約”那幾卷寫作時期的君王,都真有其人,因此列出對應的法老名無妨,否則也能輕易比對出來。至於較早期的人物,如之前提過的,連西元前1千年左右的大衛王,即使在1993年,“但丘石碑”出土(那是大衛王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聖經”以外的文物上)後,仍不時有人質疑大衛王是否確有其人。那再早的亞伯拉罕、約瑟,及摩西等人,存疑者就更多了。真有這些人嗎?或只是一代一代,傳說中的人物?那些“舊約”的作者,說不定完全清楚真相。於是在寫到埃及法老時,只能姑隱其名了。法老的名號不能說,金字塔自然也不能提了,因每座金字塔都有名字,甚至光由地點,也能約略知道是那位法老建的。因此只要一提金字塔,大致的年代便曉得了,這樣難免就兜不攏了。言多必失,背景資料愈少愈好,“舊約”不是讓人考證用的,於是法老名及金字塔,只好乾脆都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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